《分包交易法》修正案获国会全体会议通过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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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原承包企业挪用分包企业的技术资料时,将承担最高达5倍的损害赔偿责任。


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强化对技术挪用行为的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并引入因技术挪用产生的损害额计算标准内容的《下包交易公平化相关法律》修正案已于1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


此次修正案考虑到,依据现行法律,即使无形、有形技术和诀窍等被夺走,受害企业也难以获得充分赔偿的现实,因而强化了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


当原承包企业挪用中小承包企业的技术,导致承包企业发生损失时,将赔偿责任上限从不超过承包企业损失金额3倍,提高为不超过5倍。


同时,还制定了因技术掠夺导致的损害额计算标准。具体而言,除因技术挪用造成的受害企业损失金额外,还将把超出受害企业自身生产规模范围的部分一并纳入损害额。


此外,不仅将技术掠夺企业直接使用该技术所获得的利益视为损害额,还将其向第三方提供该技术所获得的利益也推定为损害额。损害额计算标准不仅适用于《下包法》中的物品委托,也适用于服务委托中的技术挪用行为。



公平交易委员会预计,“随着法律修订,提高了技术挪用企业向受害企业支付的赔偿金额,将起到抑制技术掠夺的作用,而因引入技术挪用行为的损害额计算标准,中小受害企业在损害额举证方面的负担也将有所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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