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重大灾害处罚法》适用范围…釜山港新港后方园区召开安全协商会
釜山港湾公社(BPA,社长 Kang Junseok)29日在釜山港新港福利加中心面向新港腹地园区69家入驻企业召开了第一季度安全协商会。
当天协商会上,邀请产业安全保健公团的专业讲师,就为预防腹地园区内重大工业灾害而建立事业场所安全保健管理体系,以及与《重大灾害处罚法》相关的安全教育等内容进行了授课,并安排时间就安全管理方面业界的困难问题进行讨论。
当天协商会有腹地园区69家入驻企业的代表和实务负责人共70余人出席,反映出业界对自27日起扩大适用于50人以下事业场所的《重大灾害处罚法》应对问题的高度关注。
新港腹地园区入驻企业大多为50人以下事业场所,属于《重大灾害处罚法》扩大适用对象。
BPA与海洋水产部港湾安全检查官联合,每月对腹地园区入驻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指导其发掘并改善现场风险因素,并就风险性评估技术提供建议等,努力以先发措施预防重大灾害。
BPA运营本部长 Hong Seongjun 表示:“通过此次安全协商会,将重新树立腹地园区入驻企业的安全意识,防止发生重大灾害,并将积极支持安全教育,以提升入驻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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