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杀害出生仅3天的女儿并将其遗弃在垃圾收集处的未婚母亲被判处实刑。


杀害出生仅三天亲生女儿并丢进垃圾桶 生母被判有期徒刑5年 View original image

光州地方法院第11刑事合议庭(审判长 Go Sangyeong)于26日以杀人及遗弃尸体罪,判处亲生母亲 Kim某(33岁)有期徒刑5年。


但检方申请的保护观察和电子监控装置佩戴命令被驳回。


Kim某被控于2018年4月4日在医院生下女儿两天后出院,入住汽车旅馆期间将婴儿杀害。


调查显示,经济拮据的 Kim某认为自己难以抚养孩子,因而实施了犯罪。她将被杀女儿的尸体装入包中带回家,存放在冷冻柜等处,之后又装入按量收费垃圾袋中丢弃在分类垃圾投放点,因涉嫌上述行为被移送审判。


合议庭表示:“与 Kim某主张的‘并无杀人故意’不同,综合其在分娩前没有任何产科检查记录、未购买育儿所需基本物品等情况来看,可以认为其并无抚养意愿。当孩子一动不动趴在床上时,她并未向周围求助,因此可认定其具有杀人的未必故意。”同时指出:“但综合考虑其杀害孩子一案的严重性、难以认定其系有计划实施犯罪以及被告人的悔罪态度等因素,确定了本次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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