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eongnam知事 Park Wansu:“必须阻止创新城市国技研核心部门再次迁出”
敦促通过修订相关指引等措施予以强力应对
“位于晋州创新城市内的国防技术振兴研究所核心部门绝不能再次迁往其他地区。”
庆尚南道知事 Park Wansu 25日会见地方时代委员会委员长 U Donggi 时作出上述表示。
Park 知事称:“近期围绕国防技术振兴研究所核心部门迁移一事,当地反弹声浪极大”,“我们庆尚南道对此坚决反对”。
他表示,“即便是从一个地方城市迁往另一个地方城市,也必须修改相关指引”,并建议修改《关于创新城市打造及发展的特别法》以及关于地方迁移公共机构迁移后事后管理方案的国土交通部指引。
Park 知事强调:“公共机构部分部门的再次迁移,有悖于为实现国家均衡发展而打造创新城市的根本宗旨。”
他接着表示:“在通过指定机遇发展特区等方式推动企业也向地方迁移的情况下,公共机构却再次迁移,这是在逆行于政府的区域均衡发展政策”,并请求“请强有力应对,阻止公共机构迁往非首都圈大城市”。
此前,庆尚南道已于23日向防卫事业厅发出公文,要求撤回将迁入庆南创新城市的公共机构部门再次迁移的计划。
为防止公共机构向非首都圈再次迁移等类似案例重演,庆尚南道还向国土交通部建议修改地方迁移公共机构迁移后事后管理方案。
庆尚南道议会与晋州市议会、庆南市·郡议会议长协议会等也通过召开记者会,敦促撤回对创新城市迁入机构核心部门再次迁移的审议,发出一致声音。
他们指出:“这不仅违背了实现国土均衡发展和建设创新城市的根本宗旨,还是利用创新城市相关法律漏洞进行的变相迁移”,“国防技术振兴研究所的迁移将动摇庆南的国防与防务产业政策,也与将庆南培育为K-防务产业据点的政府政策背道而驰”。
据庆尚南道介绍,如迁入的公共机构要变更原先获批的计划,必须依据《创新城市法》第4条,经过地方时代委员会审议并获得国土交通部长官批准。
但国土交通部及相关机构的立场是,根据国土部指引,变更审议对象仅限于在首都圈内新设组织或保留新增人员等首都圈范围内的事项,迁往非首都圈则不属于变更审议对象。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