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联合国会员国审议中国人权状况的会议上,韩国政府建议中方保护遭受不当人权待遇的脱北者,并遵守国际规范。


韩在联合国人权审议中首次向中国提出“朝鲜脱北者人权”建议 View original image

韩国常驻日内瓦代表团大使 Yun Seongdeok 当地时间23日在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举行的中国“普遍定期人权审议”(UPR)程序上表示,韩国“建议中国为包括脱北者在内的来自海外的离境人员提供适当保护”。这是我国政府在针对中国的普遍定期审议中首次直接提及脱北者人权问题。


Yun 大使还将尊重包括禁止强制遣返原则在内的国际规范、为落实国际社会于1951年通过的《难民地位公约》而审议制定本国难民法等内容,作为建议事项提出。他表示,“欢迎中国为缓解农村地区贫困、提升公民环境权利所采取的措施”,并称“希望中国政府采取措施,批准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国际公约”。


普遍定期审议是联合国193个会员国轮流定期就本国人权状况及对相关建议的落实情况,接受其他会员国审议的制度。对我国的人权审议是在去年进行的。


在文在寅政府时期的2018年第三轮中国普遍定期审议时,韩国未就脱北者问题提出质询;在 Park Geunhye 政府时期的2013年第二轮审议中,虽然在会场发言中提及遵守禁止强制遣返原则等难民保护问题,但并未明确提到朝鲜。


韩国政府在本次第四轮中国普遍定期审议前,首次向中方提交了事前书面质询,询问中方对脱北者问题的立场。质询内容包括:朝鲜等海外出身离境人员可接触的难民申请程序;对遭受人口贩运、被迫婚姻及其他形式剥削的朝鲜及海外出身女性离境人员的保护与支援方案;以及在中国国内法上被归类为非法滞留者的朝鲜及海外出身离境人员在中国所生子女的保护与支援方案等。



由常驻日内瓦中国代表团大使 Qian Shu 率领的代表团当天自我评价称本国人权保障水平有了长足发展,并为国际人权交流不断努力,同时表示,“将努力保障对基本公共服务的公平获取,致力于实现平等享有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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