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凌驾宪法之上的首尔市条例 View original image

首尔松坡区厅在本月8日,西大门区厅在本月13日拆除了进步党悬挂的横幅,理由是横幅上标注了Kim Keonhee女士的实名,属于诽谤和侮辱。被拆除的横幅内容为“立刻对Kim Keonhee展开调查”。行政执行依据是《首尔市户外广告物等管理及户外广告产业振兴条例》。


“横幅内容好像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当记者就拆除横幅一事向该条例的代表提案人、国民力量党籍首尔市议员Heo Hun提问时,他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他表示,自己的立法旨趣是“对于所有公职人员的实名公开进行诽谤,应当予以自制”。这只是“自制”的含义,而并非“绝对禁止”的意思。


最终出现与立法旨趣不符的行政措施,是因为条例存在被任意解读的空间,才导致了这出闹剧。


该条例内容规定,根据《刑法》第309条(名誉毁损)和第311条(侮辱),政党悬挂的横幅不得标注特定人的实名进行诽谤或侮辱。


首尔市议会主楼。 文湖南 记者 munonam@

首尔市议会主楼。 文湖南 记者 munonam@

View original image

宪法法院和大法院曾提出名誉毁损的判断标准:对于公共人物和公共事务,应当区别对待,对其进行监督、批判和牵制的内容,只要不属于恶意或极其轻率的攻击,从而被评价为明显丧失相当性的情形,就不构成名誉毁损。


历届政府中,大多数因总统名誉毁损罪被起诉的人之所以获判无罪,原因正在于此。一名法学院(法学专业研究生院)教授在听说该条例是以刑法为依据后,也惊讶地表示:“什么?因为横幅内容构成名誉毁损就去拆除吗?”


有句古话叫“李树之下不整冠带”,意思是在容易引发无端误会的时间和地点要谨慎行事。即将到来的4月10日是第22届国会议员选举投票日,如今同样的横幅悬挂在首尔25个区,但只有在两名区厅长属于国民力量党的区里被强制拆除。



如果条例存在被任意解读的忧虑,那么就理应对其进行明确梳理和完善,纠正其与宪法精神不相符之处,不是吗?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