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惩处上传视频的相关人员”
一段拍到十多岁学生殴打六十多岁保安致其昏倒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引发争议之际,该保安已向施暴者提交了刑事控告书。据悉,最初保安表示已收到学生道歉,不希望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在视频扩散后改变了立场。
事件发生在本月12日零时左右,地点是京畿道南杨州市一处商厦。当时,高中生A某殴打了该大楼六十多岁的保安B某。殴打过程由A某的朋友拍成视频并上传至社交媒体。网友在看到该视频后,群情激愤。
受害人B某15日接受“JTBC”采访时表示:“(商厦前面)有一个用来立遮阳伞的支架,几个女孩子把它推倒在那里玩,我就说这样会受伤的,叫她们不要这样。”然而在劝阻学生的过程中,B某与A某发生口角,最终演变成肢体冲突。
警方接到观看视频的市民举报后赶赴现场。殴打事件发生后,A某在警方调查中据称陈述称“B某以不准抽烟为由,先动手打人”。据悉,直到当时为止,B某因为已经收到了A某的道歉,表示并不特别希望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在得知自己被殴打的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后,他据称提出“请对拍摄视频并上传至社交媒体的行为予以处罚”。
B某表示:“他跟我孙子一样,我孙子也有可能在哪儿闯祸,所以本来想就这么算了。”又诉苦称:“我在家休息的时候,网上已经传开,一片哗然。既觉得丢脸,又觉得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另一方面,警方正考虑以违反《信息通信网络法》、涉嫌名誉毁损的罪名,追究散布视频学生的法律责任。对于A某,警方则在考虑到其殴打行为已严重到使B某昏倒,正研究以不属于“非告诉乃论罪”(即不以被害人是否表示处罚意愿为前提)的伤害罪名进行适用。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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