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经营
增收,设施与运营资金

庆南宜宁郡为保障农民经营稳定、强化农业竞争力,将实施总规模为170亿韩元的“农民收入支援项目”。


支援对象为在宜宁郡设有居民登记地址或法人注册地址等,并在申请日当前于宜宁郡内从事农业(营业)的农民、农业相关法人及生产者团体。


宜宁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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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支援部分包括农业经营体为农业经营和增加收入所需的设施及运营资金,以及生产者团体、农业法人、流通公司用于收购、收买、买入、采购等的资金。


支援限度方面,个人的运营资金在7000万韩元以内,设施资金在1亿韩元以内;生产者团体或农业法人的运营资金在2亿韩元以内,设施资金在5亿韩元以内,年利率为1%,宽限期2年,之后在3年内等额分期偿还。


尤其是本次贷款资金因前一年条例修订,将运营资金贷款上限由每农户5000万韩元提高至7000万韩元后予以支援。


贷款申请可在本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的邑·面事务所提出,经宜宁郡农民收入支援项目运营委员会审议后予以确定,并可通过NH农协银行办理贷款。


详细内容可参考宜宁郡官方网站上发布的《2024年度上半年农民收入支援项目支援计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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