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郡征收1月定期执照·许可·认可·登记·申报牌照税
共7733件,向个人和法人征收1.28亿韩元地方税
庆尚南道昌宁郡15日表示,今年1月对2024年1月定期应征的登记许可证税课税对象共7733件,合计征收1.28亿韩元。
定期登记许可证税(许可证部分)是地方税,按每年1月1日现状,对持有许可、批准、认可、登记、申报等有效期超过1年的应税许可证的个人和法人,按许可证种类区分,实行差别征收。
即使在课税基准日1月1日之后停业,当年度仍为征收对象,且必须在向税务署申报营业场所停业之外,另行向发放许可的机关申请办理许可证注销。
缴纳期限为本月31日前,纳税人可通过多种方式缴纳,包括:▲银行柜台(含CD/ATM)▲Wetax网上地方税系统 ▲虚拟账号 ▲手机应用程序(智能Wetax应用、金融类应用)▲前往郡厅财务科或各邑面事务所以信用卡缴纳等。
郡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超过缴纳期限,将需额外负担相当于税额3%的滞纳加收税,因此请务必在期限内完成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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