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补身汤馆将消失?食用目的屠宰最高罚款3000万韩元、监禁3年
《结束食用犬肉特别法》在全体会议获通过
今后将禁止新建或追加运营以食用为目的饲养、屠宰、流通犬只的相关设施。进一步来说,自2027年起,饲养、屠宰、流通、销售犬只本身的行为将被禁止。
农林畜产食品部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终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犬只饲养、屠宰及流通等行为的特别法》已于9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表决通过。
终止犬只食用的特别法将在公布后满6个月之日开始施行。届时,将禁止新建或追加运营以食用为目的的犬只饲养场及屠宰、流通、销售设施等。违反时将处以不超过300万韩元的罚款。此外,饲养场等须在法律公布后3个月内向地方自治团体申报运营现状,并在6个月内提交终止执行计划书。
自公布3年后的2027年起,以食用为目的饲养、屠宰、流通、销售犬只的行为将被全面禁止。实施屠宰时,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3000万韩元的罚金;进行饲养、繁殖、流通、销售时,将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2000万韩元的罚金。
随着终止犬只食用特别法的制定,自2027年起,大韩民国也将与美国、台湾等地一样,通过法律禁止为食用目的而进行的犬只饲养、屠宰、流通、销售等行为。政府表示,将依照特别法,在合理范围内尽最大努力支持转行或停业的饲养场、屠宰及流通从业者、餐馆等,帮助其稳定开展经济活动。
农林畜产食品部部长Song Miryeong表示:“大韩民国正迅速向动物福利社会转变,现在已到了政府应当采取行动,尽快解决犬只食用问题的时点。”她还表示:“政府将与肉犬产业界和动物保护团体等持续沟通,在合理范围内制定支持方案,也请肉犬产业界和国民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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