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犬法”朝野达成共识处理
肉犬协会要求每只补助200万韩元
动物权益团体称“新历史篇章”表示欢迎

随着“禁止食用犬只特别法”在国会通过,自2027年起,将全面禁止饲养、屠宰、流通等一切以食用为目的的犬只相关行为。


不过,针对犬只食用行业的扶持对策尚未制定,有观点批评称,这是一种对传统饮食文化的过度规制。由于只是凭借朝野协商通过了法案,社会层面仍然遗留了不少亟待解决的课题。


9日下午,在国会本会大楼前,“为终止食用犬的国民行动”举行记者会,欢迎通过终止食用犬特别法。图片由记者林春汉提供

9日下午,在国会本会大楼前,“为终止食用犬的国民行动”举行记者会,欢迎通过终止食用犬特别法。图片由记者林春汉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赔偿金额预计最高达4万亿韩元…政府态度为难

农林畜产食品部相关人士10日接受《亚洲经济》电话采访时表示:“肉犬行业方面要求保障5年损失,但不可能全部给予支持”,“将与相关部门及团体协商,在合理范围内提供支持,具体细节尚未确定”。


据相关业界介绍,国内流通的食用犬每年约150万至200万只,食用犬养殖场多达约1万处。食用犬市场规模估计约为2800亿至5600亿韩元。大韩肉犬协会以每只犬一年收入40万韩元为基准,要求在5年内给予每只犬200万韩元的补偿。若按此标准,仅政府的停业补偿最高就可能达到4万亿韩元,若再考虑转业支持费用,还需要追加预算。


肉犬协会主张称:“是否食用犬只,是关乎国民饮食权与基本权的问题。在未听取当事人及国民意见的情况下,单方面推进禁止食用犬只立法,是政府和立法机构的权力滥用”,“必须事先制定与行业永久性整体停业相称的补偿及扶持方案”。


3年后狗肉将消失…“补偿金与饮食文化”等遗留问题 View original image

9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的《终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犬只饲养、屠宰及流通等行为特别法》规定,禁止以食用为目的饲养、繁殖或屠宰犬只,以及禁止以犬只为原料烹调、加工的食品进行流通、销售。若违反,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若进行饲养、繁殖、流通,则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法案中还包括对犬只饲养场主、与犬只食用相关的屠宰·流通从业者及相关餐饮业者的停业、转业予以支持的内容。执政党与政府于去年11月正式公开推进制定该特别法,共同民主党将法案处理确定为党论。


3年后狗肉将消失…“补偿金与饮食文化”等遗留问题 View original image

“动物权利 vs 饮食文化”争论仍在持续

动物权利团体对法案通过表示欢迎,称“韩国开启了迈向尊重生命的新历史篇章”。“为终止食用犬只而行动的国民”9日下午在国会召开记者会表示:“政府应迅速履行终止食用犬只的相关程序,同时必须寻找将犬只牺牲降至最低的方案”,“应引导相关设施尽快全部或部分停业,在此过程中,绝不能允许动物被当作获取补偿的工具”。


但即便是不赞成食用犬只的人群中,也有不少舆论反对将其法制化。



公司职员金某(31岁)表示:“我不会特意去吃狗肉,但认为它只是食物的一种”,“对国民健康并无负面影响,却只禁止狗肉,这有些奇怪”。主妇白某(62岁)则称:“我自己不吃狗肉,但有喜欢吃的朋友”,“我也不太清楚,这与吃牛肉、猪肉、鸡肉究竟有多大差别”。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