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Lee Seungwoo 法承首席律师

Law Seungwoo(48岁·司法研修院第37期)Lawseung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表示,扩大判决书公开范围是“可以提升司法信赖的选择”。他称:“判决书公开在宪法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只有在极为例外的情况下才可以不公开”,“其中,一审判决书涉及的案件类型多样,在各种情形下都可以成为试金石,并使国民能够判断,是要重复提起同类诉讼,还是认为诉讼已无实际利益。”以下为一问一答。


图片由《法律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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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需要公开判决书

“扩大判决书公开范围,对适应社会变化和法律市场发展是必不可少的。判决书公开后,许多国民可以主动查阅和学习。判决书公开应当从信息提供的角度来审视,而不是只停留在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人权侵害的视角。提起诉讼本身就是在使用国家的司法基础设施,如果案件进入三审阶段,从法官到诉讼实务人员等的成本来看,是在动用整个国家法律系统。判决书公开,应当从了解这些成本如何被使用并将其案例化的角度来思考。”


公开判决书会产生什么效果

“保护个人信息固然重要,但如果审判过程和结果能够透明公开,就可以同步提升对司法部门的信赖。朝鲜王朝末期所需要的法律服务、1950年所需要的律师制度,以及在当前大数据不断扩张时代的诉讼制度、律师制度,都只能不断发生变化。通过判决书公开,律师的研究也会进一步拓展。律师目前在部分领域呈集中分布状态。如果扩大判决书公开范围,就不会停留在重复、固化的信息上,而会形成有利于开拓新领域的环境。”


是否认为还应扩大到公开诉讼记录和起诉书

“是的。不过,有必要事先向当事人等说明诉讼记录可能会被公开。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期待产生抑制诉讼的附带效果。”




韩秀贤 《法律新闻》记者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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