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在25日前申报增值税
出口企业可提前领取退税款

法人和个体工商户共903万人须在本月25日前申报并缴纳增值税。不过,从事建筑、制造业的中小企业以及经营餐饮、零售、住宿业等行业的微型企业,其缴纳期限将延长2个月至今年3月25日。


8日,国税厅表示,为了减轻在复合经济危机等因素下经营困难的建筑、制造业中小企业和经营餐饮、零售、住宿业的微型企业的资金负担,将在纳税人无需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将缴纳期限延长2个月(至3月25日)。


小微企业增值税缴纳期限延长2个月 View original image

此次依职权延长缴纳期限的对象,是直接受到高利率长期化和房地产景气低迷影响的、从事建筑和制造业的中小企业(约20万名)。由于消费放缓等导致内需不振而面临困难的、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行业——餐饮、零售、住宿业个体工商户(约108万名),其缴纳期限也将予以延长。


国税厅还计划尽可能快速退还税款,以支持出口企业的出口活动以及中小和微型企业的资金流动性。特别是,对于出口时适用0%而非10%增值税税率、具有零税率销售的企业中,仅有直接出口的企业(预计约3.4万名),若在本月20日前申报提前退税,将在本月30日前支付退税款,积极支持其月末资金需求。此外,中小企业及微型企业、创新企业等税收扶持对象企业若在本月25日前申报提前退税,将在下月2日前支付;若申报一般退税,则计划在2月14日前支付。



面向微型企业的“税务秘书”服务也将扩大。从本月12日起,对于难以获得税务代理人协助的微型企业(简易纳税人),将扩大“税务秘书”服务对象,使其仅通过简单的问答即可完成申报表的填写。此前,仅不开具税务发票的简易纳税人为服务对象,本次申报起,将不论是否开具税务发票,扩大至所有简易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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