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eyoung自救方案,是拿别人开刀”
“若不出售SBS,可利用TY控股公司”
金融监督院院长 Lee Bokhyeon 4日就Taeyoung建设的重组(企业改善作业)相关问题表示:“到了本周末(6日至7日)前后,再过一段时间后,作为主债权银行的韩国产业银行说服债权团的时间就会不足”,“最后期限是(召开金融债权人协商会的)11日,能够令人接受的方案必须在此之前提出并加以协商。”
Lee院长当天上午在首尔永登浦区汝矣岛国总部与驻会记者举行新年恳谈会时表示:“如果有人期待(政府·当局)在即将到来的11日之后还会继续拖延这一议题,那就是误判。(关于是否启动Taeyoung建设重组)无论如何都会在11日画上句号。”
Lee院长首先以强硬语气批评了前一天在Taeyoung建设债权团座谈会上由Taeyoung集团方面提出的自救计划。他指出:“Taeyoung集团创始会长 Yoon Seyoung 所提到的‘将合作企业、债权人、预售购房者的损失降到最低’这一基本要件、最优先的承诺并未得到履行,反而(自救方案)被用于守住作为总裁家族财产核心的TY控股公司的现实”,“债权团正在怀疑,这不是Taeyoung建设的自救计划,而是‘大股东家族自救计划’。”
此前,Taeyoung集团曾与产业银行协商了四项自救方案,包括:用出售Taeyoung Industry所得资金支援Taeyoung建设、出售Ecobit、提供并处置Blueone股权作为担保、提供平泽Silo 62.5%股权作为担保等。但出售Taeyoung Industry所得资金中,仅有部分(400亿韩元)被用于支援Taeyoung建设,而Blueone股权也被用于母公司TY控股公司的偿债,由此引发自救方案未履行的争议。
对于Taeyoung集团以Taeyoung建设的应收账款担保债权(外担贷)属于重组对象债权为由而不予偿还一事,他表示:“外担贷确属金融债权,但当前并非要结束业务,而是要持续经营。如果破坏外担贷,就无法进行资金筹措”,“在不整理外担贷的情况下,很难积累起最基本的信任。”
Lee院长还表示:“正如所谓‘利润私有化、损失社会化’那样,在房地产景气时期,Taeyoung集团通过开发与施工获取了逾1万亿韩元的收益,但在低迷期到来后,却让债权团、合作企业、预售购房者承担损失”,“这不是‘自我割骨’式的自救方案,而是‘割别人的骨头’式的自救方案,债权团怀疑,公司只动用了企业资金,而大股东家族以个人名义持有的资金则另行停放。”
关于Taeyoung集团今后应提出的自救方案,Lee院长提到了控股公司TY控股公司。他表示:“不论是借口还是名分,如果以广播法为由,称难以出售SBS,那么TY控股公司是上市公司,估值也容易,而且大股东家族持有(股份),债权团的立场是,难道不能利用这一点来制定方案吗”,“对于各主体之间分散的立场,当局很难置评,但希望围绕这些问题进行真诚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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