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发布“提升公募基金竞争力方案”
单独设立销售费用不同的“零费率类别”

金融委员会。照片由记者 Yoon Dongju doso7@ 提供

金融委员会。照片由记者 Yoon Dongju doso7@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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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场外公募基金也将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一样可以挂牌交易。此外,还将新设各销售机构费率不同的基金(暂称“零费率级别”)。同时,为强化基金销售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及基金相关机构的责任,将为其建立相当于金融公司水平的内部控制等规制体系。


金融委员会3日在政府首尔办公大楼发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提升公募基金竞争力方案》。


首先,将推动把一般公募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使其像股票一样买卖。按销售机构差异化收取手续费,并引入与基金业绩挂钩的销售报酬。金融委员会解释称,这在功能上与引入无指数联动要求的上市基金相同。


一直以来,有意见指出,公募基金在申购(买入)和赎回(卖出)的程序和周期上比普通股票更为复杂、耗时,相对不如ETF便捷。ETF没有单独的销售手续费,而股票型ETF的销售报酬为0.02%,剔除ETF的股票型公募基金销售报酬则约为0.59%。


目前已上市的封闭式公募基金实际上几乎没有交易。对此,金融委员会认为是因为没有提供报价的流动性提供者(LP),因此计划对可新上市的公募基金配备流动性提供者。


年内将利用金融监管沙盒制度,推出在上市后于市场中交易的公募基金。此后,将通过明年修改《资本市场法》推进相关内容的立法化。


对创新型ETF或交易型指数凭证(ETN)产品,将推进改革限制一段时间(6个月)内同类产品上市的“新产品保护制度”。为切实运作好该制度,将把现行的定量评价方式改为定性评价方式,并在交易所内部设立并运营“新产品审议会”。


对于具有独创性的ETF、ETN(交易型指数凭证)等,将通过限制同类产品在6个月内上市,来完善支持创新产品开发的制度。其核心是将实际上难以适用的现行定量标准改为定性评价标准。


将在独创性、创造性、贡献度三项上制定满分5分的评价标准,整体平均分在4分以上的,将被指定为新产品。为确保客观性和公正性,将在交易所内部组建并运营新产品审议会。


同时,多元化并外部化公募基金销售报酬也是主要内容之一。根据现行《资本市场法》,销售报酬并非由销售机构决定,而是由资产管理公司事先统一确定,并直接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对此,外界持续指出,投资者难以明确了解自己所支付销售报酬的性质。


为此,决定新设一种单独类型的“零费率级别”(暂称),由销售机构不再从基金财产中获得销售报酬,而是直接从投资者的出入金账户中收取销售报酬。金融当局预计,引入竞争后,销售报酬费率将在法律规定上限1%以内,因销售机构不同而呈现多样化。


将从个人综合资产管理账户(ISA)、Wrap账户等直接向投资者收取报酬的信托·全权委托账户中纳入的公募基金开始,先行实施销售报酬外部化。之后计划扩大至线上公募基金。对于销售报酬外部化的基金,将允许设置与基金业绩挂钩的销售报酬,使得业绩较低时销售报酬也相应下调。



还将推进由金融科技企业提供公募基金比较与推荐服务。资产管理局科长Go Youngho表示:“事实上此前已有就这部分内容提出创新金融服务申请,我们的立场是先从存款、保险开始”,并称“在比较、推荐(公募基金)时,拟排除可能具有较强市场支配力的金融公司系子公司,考虑主要由持有个人数据业务资格的金融科技企业来尝试这一服务”。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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