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犯风险高的性犯罪者出狱后将入住专门设施…需经法院裁定
患“性倒错症”的性犯罪者可被申请强制药物治疗命令…经国务会议表决通过
针对再犯风险较高的高危性犯罪者,即使在刑满出狱后,也只能在法院指定的设施中居住的“韩国版杰西卡法”,已在国务会议上获得通过。
法务部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高危性暴力犯罪者居住地指定等相关法律案》已于2日通过国务会议。是否正式立法及法案的具体内容,将在此后经过国会审议和表决后最终确定。但由于存在违宪争议等问题,专家间意见分化,预计法案在国会通过的过程将十分艰难。
该法案规定,法院可以对高危性暴力犯罪者下达居住地限制命令。仿照美国禁止出狱的儿童性犯罪者在学校等周边1000至2000英尺范围内居住的“杰西卡法”,因此也被称为“韩国版杰西卡法”。高危性犯罪者出狱后不得自由选择居住地,只能居住在国家等运营的设施中。
居住地指定命令的基本对象,是曾以13岁以下未成年人为对象实施性犯罪,或三次以上实施性犯罪,并因性暴力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且被下达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命令的人。
保护观察所所长将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判断是否有必要限制居住地,如认为有必要,则向检方申请限制命令;检方再审查其必要性后,向法院提出请求。
如因出差、旅行等原因离开居住地超过一天,须事先获得保护观察所所长的许可。必要时,还可追加禁止在特定时间外出、禁止进入儿童保护区等措施。
该法案是在儿童性侵犯罪者 Cho Doo-soon、“水原发发利”连环性侵案犯 Park Byeonghwa 等恶性罪犯出狱后,在人口密集地区安家落户,引发当地居民强烈反对的事件接连发生后制定的。如果该法案在国会通过,已出狱的 Cho Doo-soon、Kim Geunsik、Park Byeonghwa 等人也将被纳入适用范围。根据法务部数据,截至2022年底,需要审查是否下达居住限制命令的高危性犯罪者有325人,预计到2025年还将有187人出狱。
政府在预告立法后,吸收外部意见,将法案名称从《高危性犯罪者居住地限制法》修改为《高危性犯罪者居住地指定法》,并补充规定允许高危性犯罪者申请变更居住地。
也有批评认为,对已经服刑期满的出狱者指定居住地属于双重处罚,或者过度限制其迁徙自由,因此预计在国会也将引发意见分歧。
此外,政府当天还在国务会议上同时表决通过了《性暴力犯罪者性冲动药物治疗相关法律》修正案。修正案规定,检察官在起诉高危性犯罪者时,必须强制进行专业医生鉴定,如被认定为性倒错症患者,则须申请对其下达性冲动药物治疗命令。
对于目前正在服刑的性犯罪者,如其本人同意,也可以追加申请治疗命令。如果接受性冲动药物治疗,在决定是否对其施加居住地限制命令时可予以从宽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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