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决定不就法院认定尹锡悦总统在担任检察总长期间所受“停职2个月”处分违法的判决提起上诉。


29日,法务部表示:“就前检察总长被处以停职2个月的纪律处分一事,对于首尔高等法院19日作出的撤销该处分的判决,已于今日决定不提起上诉。”


尹锡悦总统。照片由记者 Kim Hyeonmin 提供 kimhyun81@

尹锡悦总统。照片由记者 Kim Hyeonmin 提供 kimhyun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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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说明作出上述决定的背景称:“经审查二审判决后认为,本案在一、二审审理过程中,法院对原告与被告提交的所有主张和证据进行了审理,最终撤销了该纪律处分,本次判决不存在宪法、法律、命令、规章等方面的违反情形,因而决定不予上诉。”


法务部表示:“二审法院认为,对前检察总长的纪律程序违反了宪法上的正当程序原则以及《检察官纪律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因此据此作出的纪律处分违法,应予撤销。”并再次梳理了二审合议庭指出的纪律程序中的问题。


法务部解释称:“二审判决认为,▲作为纪律请求人的法务部长本不应实质参与纪律审议,却擅自变更审议日期,并在以确保审议公正性为由排除事先指定的预备委员的情况下,重新委任纪律委员并指定其为纪律委员会委员长职务代理,从而任意变更纪律委员会构成并介入案件审议的事实;▲在纪律对象人提出合法的回避申请后,被申请回避的委员仍参与相关程序,致使在不符合法定定足数的状态下进行审议和表决的事实;▲纪律委员会拒绝了纪律对象人就对其不利证人的合法反对询问请求,侵害了纪律对象人的辩护权等情形,均违反了宪法上的基本原则——正当程序原则以及《检察官纪律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因此认定据此作出的纪律处分违法。”


此前,首尔高等法院行政1-1庭(审判长法官 Sim Junbo、Kim Jongho、Lee Seunghan)于本月19日在尹总统针对法务部长提起的纪律处分撤销诉讼二审中,推翻了一审驳回原告诉求的判决,改判原告胜诉。


当时合议庭指出:“法务部长介入纪律程序,违反了《检察官纪律法》中的回避规定及正当程序原则,属违法行为”,“正当程序原则不仅适用于刑事诉讼程序,而且作为宪法上的基本原则,应适用于包括立法、司法、行政在内的国家活动全领域,在对检察官进行纪律处分的程序中也必须予以遵守。”


合议庭同时认为:“对回避申请的表决及纪律表决各自的定足数要件也存在瑕疵”,“在未就回避申请是否合法作出决定的情况下,接受回避申请的纪律委员全员参与并作出纪律表决,属违法行为。”


此外,合议庭还认定,在纪律表决过程中,法务部侵害了尹总统的辩护权,属违法行为。合议庭表示:“委员会将检察长 Sim Jaecheol 书写的陈述书作为认定纪律事由的主要证据,却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驳回原告为对其进行弹劾而提出的证人询问申请,也未给予其使用替代性弹劾手段的机会,未能保障原告的辩护权,违反了正当程序原则,属违法。”


此前,前法务部长秋美爱于2020年11月将尹总统排除在检察总长职务之外,同年12月召开纪律委员会,对其作出停职2个月的纪律处分。


当时法务部提出的主要纪律事由包括:▲撰写并散发涉嫌“监视”重大案件审判合议庭的文件 ▲妨碍与“Channel A案件”相关的监察及侦查 ▲因损害政治中立而有损检察官体面与威信等。


尹总统方面当时主张,上述纪律事由与事实不符或并无问题,因此职务排除及纪律处分均应撤销,并就职务排除和纪律处分申请停止执行(效力停止),法院在一周内全部予以准许,他也因此重返岗位。



法务部表示:“我们严肃看待二审判决所指出的,在对这一类准司法机关——负责指挥、监督检察官并总揽检察事务的检察总长实施纪律的过程中,法务部存在严重程序违法及侵害辩护权等问题。今后将在所有监察、纪律等程序中全力确保正当程序和辩护权得到保障,并努力防止检察机关的中立性和检察侦查的独立性受到损害。”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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