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去年7月发生的清州五松邑弓坪2号地下车道被淹事故原因之一而被指责的粗劣临时堤坝施工相关案件中,现场所长已被拘捕起诉。
清州地方检察厅28日表示,以业务过失致人死亡伤害、教唆伪造证据、教唆使用伪造证据等嫌疑,对施工美湖江临时堤坝的现场所长A某予以拘捕起诉。在此之前,与此次惨案相关被移送审判的监理团长之后,这是第二起起诉。
A某被控为了美湖川桥扩建工程车辆出入,在未取得主管机关锦江环境流域厅许可的情况下,拆除既有堤坝,并修建比法律标准低1.14米、比原堤坝低3.3米的临时堤坝,从而引发了淹水事故。
临时堤坝在没有施工计划书和图纸的情况下就进行了施工。惨案发生两天后,他又被指控伪造已退休监理负责人签名,伪装成曾经存在施工计划书。
临时堤坝是在进入汛期之后才开工建设,目的是提前完成美湖川桥扩建工程。惨案当日虽临时用土方加高堤坝,但未能阻止河水泛滥。
五松地下车道惨案是指去年7月15日清州美湖江临时堤坝决口,河水涌入附近弓坪2号地下车道,导致包括市内公交车在内的17辆车辆被淹的事故。此次事故造成14人死亡、11人受伤。
检方当时从国务调整室接到关于惨案责任的调查请求,涉及忠清北道、清州市、行政中心复合都市建设厅等7个机构共36人,随后组建搜查本部,展开搜查扣押,并传唤200余名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据悉,检方正在考虑对包括在拘捕前被告人讯问(逮捕必要性实质审查)中逮捕令被驳回的两名施工公司职员,以及作为发包机关的行政中心复合都市建设厅3名公务员在内的人员重新申请逮捕令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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