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将于1月19日实施《资本市场法》修正案

明年股价操纵将被处以罚款…不当所得最高加倍至2倍 View original image

从明年1月起,因股价操纵等不公平交易所获得的不当得利,最高可被处以相当于不当得利2倍的罚款。即使不存在不当得利或不当得利难以计算,仍可处以最高40亿韩元的罚款。


金融委员会28日表示,自明年1月19日起,此类内容的《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相关法律》(资本市场法)修正案将正式施行。


修订后的资本市场法核心内容包括:▲引入针对不公平交易的罚款制度 ▲将不当得利的计算方式法制化 ▲引入自首人减免制度。


新设了对三大不公平交易行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市场价格、欺诈交易——的罚款制度。此前只能适用罚金、监禁等刑事处罚。今后,对不公平交易所得不当得利,最高可处以2倍金额的罚款;即便没有不当得利或不当得利难以计算,也可以处以最高40亿韩元的罚款。


关于不当得利金额,法律已明确界定为“总收入减去总成本的差额”,并在下位规章中按行为类型提出了具体的计算方式。不当得利是指通过违法行为获得的利益或避免发生的损失金额,是确定罚款、罚金等的基准。


金融当局规定,若不公平交易行为人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自首,或就他人的犯罪行为作出陈述、证言,可以减免刑罚及罚款。但若其曾强迫他人参与不公平交易行为,或在一定期间内反复实施不公平交易行为,则不予减免。


股价操纵在今年也大规模发生。今年共三次查获大规模股价操纵案件。证券期货委员会采取措施的不公平交易案件共104件,同比去年增加逾28%。按类型划分,利用未公开重要信息交易13件、操纵市场价格8件、欺诈交易24件、扰乱市场秩序行为3件,其他报告义务违规等56件。


金融委员会表示,今后将继续与金融监督院、韩国交易所、检方保持紧密协作机制,对破坏资本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适用“零容忍”原则。


金融委员会表示:“从明年起,通过引入罚款制度和将不当得利法制化,可以实现迅速且具实效性的制裁,从而对犯罪分子实际获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相应的合理惩罚。”并称:“通过引入自首人减免制度及完善举报奖励金制度,将激活内部人员举报,从而有效预防并查处不公平交易。”



另一方面,据统计,今年对违反卖空限制的制裁大幅加强。金融委员会表示,自2月对非法卖空处以罚款以来,仅今年一年,就对37家公司处以总计370.8亿韩元规模的制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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