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法院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被强征劳工受害者及遗属针对日本企业提起的“第二次损害赔偿诉讼”中,也最终认定日本企业负有责任。
28日,大法院第三小法庭(主审大法官 Ahn Cheolsang)就日本强征劳工受害者及遗属起诉三菱重工业一案,在损害赔偿请求诉讼上诉审中,维持了要求向每名受害者赔偿9000万韩元、判决原告部分胜诉的二审判决,予以最终确定。
同日,大法院第三小法庭(主审大法官 Oh Seokjun)在另一名日本强征劳工受害者起诉日立造船株式会社的损害赔偿请求诉讼上诉审中,也维持了判给原告5000万韩元、认定原告部分胜诉的二审判决,予以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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