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郡为提升合同行政信任与公正性实施“任意合同总量制”
自明年起预防单一对象工程单人随意契约偏向
庆尚南道咸安郡27日表示,为确保合同行政的可信度和公正性,将自2024年起实施“议价合同总量制”。
所谓议价合同总量制,是为防止少数企业过度集中承揽议价合同、扩大政府投资工程的参与机会、发掘具备竞争力的企业,而按企业设定年度合同上限的制度。
郡方面分析了至今的合同实绩并检讨了符合郡情的制度引进方案后,决定仅对除天灾等需要紧急恢复的灾害工程之外、估算价格在2000万韩元以下、以单一企业为对象签订的议价合同工程实施议价合同总量制。
郡厅本厅对每家企业的年度合同上限设定为2亿韩元,直属机关及事业所则按各合同机关对每家企业年度上限设定为1亿韩元,邑·面事务所则按各邑·面对每家企业年度上限设定为3件加以运营。但对于邑·面事务所承办的估算价格在1000万韩元以下的工程,不适用总量制上限。
郡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使议价合同总量制能够迅速落地,将按季度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通报各部门,制度实施1年后会反映需要改进之处,力求实现公平、均衡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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