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获“可持续交通城市评价”最优秀奖与发展奖
今年公共交通政策评估全国第1
屹立为全南最佳交通城市地方自治团体
全罗南道丽水市表示,继获得“2023年公共交通政策评价全国第一”之后,又在“2023可持续交通城市评价”中荣获最优秀奖,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
27日据市政府介绍,丽水市在国土交通部主办的“2023年度可持续交通城市评价”中,比2022年上升一个等级,获得“最优秀奖”,在该评价中实现连续7年获奖,并取得全罗南道内最高名次的荣誉。
“可持续交通城市评价”是根据《可持续交通物流发展法》,为实现可持续发展,从交通领域中选定推进优秀政策的地方自治团体予以表彰的评价,自2014年起每年实施。
本次评价以人口10万以上的73个城市为对象,按规模和特性划分为4个组别,从环境、社会、经济三大领域的30个交通指标进行考核。丽水市被划入30万以下城市组,在与37个城市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最优秀奖。
今年,丽水市在缓解交通拥堵、引进电动及氢燃料低地板公交车等环保交通工具、构建安全交通体系以及保障交通弱势群体出行权等方面积极推进相关政策,因而获得高度评价。
特别是,市里的这些政策推进,还使其获得了授予“上一年度政策评价努力最充分并在当年度现状改善上体现最为显著的城市”的“发展奖”,可谓双喜临门。
交通科长Jung Suhwan表示:“通过激活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出行,推动向环保交通方式的大转型,以及改善交通拥堵、构建安全交通体系等,丽水市多样的可持续交通政策取得了良好成效,我感到非常高兴。”他并表示:“今后也将尽最大努力,为市民提供安全且可持续、切实可感的交通服务。”
亚洲经济湖南采访本部记者Heo Seonsik hss79@asiae.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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