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40项基本条款和按主体划分的120项条款构成
可在元宇宙策划与运营等各方面加以运用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制定元宇宙实践伦理:“将为全球推广而努力” View original image

政府制定了可适用于元宇宙内可能出现的各种伦理问题情境的《元宇宙实践伦理》。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于26日发布了细化八大实践原则的《元宇宙实践伦理》。实践伦理由40条基本条款,以及面向供给主体、创作主体、使用主体各40条条款构成。


实践伦理围绕真诚性、自主性、互惠性、尊重隐私、公正性、个人信息保护、包容性、责任性等八大实践原则,以条款形式提出元宇宙生态系统中各成员应当适用和追求的行为规范。为确保与提出包括元宇宙在内的新数字秩序方向的《数字权利宪章》相契合,审视了宪章中28项原则的关联性,并有机地反映到实践伦理中。


同时,分别制定了供给、使用、创作主体的细化条款,既体现各自特殊性,又提高可用性。并通过分阶段区分权利条款与义务条款的表述,使其能够得到灵活适用。


具体来看,面向参与元宇宙开发和运营的供给主体的伦理条款,涵盖了为营造健康生态而制定的技术方案和制度等环境构建、信息提供与教育、问题预防与解决等内容。面向创作主体的伦理条款,则在帮助其理解创作物的社会影响力的同时,要求遵守创作伦理,并以创作物能够为社会作出贡献为前提来开展活动。面向使用主体的伦理条款,包括遵守元宇宙规范、尊重其他使用者的权利和利益,以及作为元宇宙公民应具备的健康行为等。


此前有观点指出,有必要制定能够让人们自主解决元宇宙内各种伦理问题情境的具体行为准则。对此,自去年6月起,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与数字素养教育协会、西江大学元宇宙专业研究生院等专家一道,确立了开发《元宇宙实践伦理》的方向。为提高可用性,相关条款在坚持全球普世价值的同时,在用户保护与产业促进等伦理条款之间实现了平衡配置,并持续强调个人与企业的责任。


如此制定的实践伦理,在供给主体方面,可广泛应用于条款制定与修订、服务开发、营销、客户支持等元宇宙策划与运营的各个环节。创作、使用主体则有望将其作为参考,用于预防元宇宙中可能发生的包括个人信息与隐私、著作权侵权在内的不正当交易等社会和伦理问题,同时也可用于维护信息可及性、“被遗忘权”、“独处权”等权利。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计划提供按基本条款编写的解说书、案例集以及面向各主体的视频课程。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部长 Lee Jongho 表示:“要防止元宇宙等新产业领域可能出现的社会和伦理负面效应,基于市民社会能力与自主性的伦理规范制定至关重要”,“作为引领数字新秩序的元宇宙模范国家,我们将持续努力,推动实践伦理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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