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举报奖励金的发放上限将从原来的2亿韩元提高到最高5亿韩元。
国家廉政委员会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公益举报人保护法实施令》和《公共财政返还法实施令》修正案近日在国务会议上通过,并已于19日公布。
此前,腐败举报奖励金最高可发放5亿韩元,但公益举报及公共财政不当申领举报的奖励金最高只能发放2亿韩元,因此一直被指存在因举报内容不同而产生的公平性问题。此次通过实施令修订,公益举报和公共财政不当申领举报的最高奖励金均提高为5亿韩元。但这一规定不具有溯及力,仅适用于修订之后的举报案件。
同时,对于因公益举报而使公共机构收入得以挽回的情形,发放补偿金的最高支付比例也从原来的20%上调至30%,与腐败举报的补偿规定保持一致。
国家廉政委员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 Jung Seungyun 表示:“通过此次实施令修订,国家廉政委员会对举报人的奖励水平得到进一步强化”,“今后也将继续运行与举报人对公益的贡献相匹配的举报人支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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