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放弃身体权利书”……补习班讲师遭集体殴打长达10个月
10个月间一名30多岁讲师遭殴打20次
补习班讲师集体殴打同事讲师长达10个月,致其受伤需10周才能痊愈的重伤事件发生。
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4单独合议庭法官 Lee Eunju 于本月15日宣判,在宣告刑事判决时,以违反《关于惩治暴力行为等的法律》之共同伤害及共同恐吓等罪名,对被羁押起诉的补习班院长A某(40岁·男)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B某(33岁·男)等2名补习班讲师各判处有期徒刑4年。对以同样罪名被不羁押起诉的另一名讲师(25岁·女)判处有期徒刑2年。
他们被控自去年6月至今年4月,长达10个月期间,在仁川中区和延寿区的补习班内,20次殴打30多岁的讲师D某,并勒索5000万韩元。这些人以受害者挪用补习班公款为由,将其用胶带捆绑,持凶器威胁等,反复实施集体暴行。
合议庭指出:“被告让受害者写下放弃身体权利的保证书,并以‘要把你的器官取出来卖掉’进行威胁”,“还曾在脱去受害者衣服、用胶带捆住双手的状态下,将凶器抵在其身上,恐吓说‘要杀了你’。”
合议庭还表示:“让受害者脱下裤子,命其趴在地上撑着等,作案手段残忍且变态”,“受害者所承受的身心痛苦之严重程度,几乎难以想象。”
该法官称:“被告人在侦查机关阶段谎称是偶发犯罪,之后才迟迟承认犯行”,“为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只能对其作出与罪责相当的严厉处罚。”阐明了量刑理由。
长期遭受殴打的受害者肋骨出现骨裂,左眼角膜撕裂,十字韧带断裂。医院诊断共需10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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