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货币信用政策报告
在疫情之后高物价持续的背景下,要求中央银行给出具体“政策时限”的呼声不断出现,而韩国银行则表示,在不确定性较高的情况下,如果将期间具体化,一旦物价未能向目标收敛,可能会损害中央银行的公信力。
韩国银行在14日发布的货币信用政策报告中刊登的《有关物价稳定目标制政策时限的讨论及主要国家现状》报告中称:“各国物价涨幅放缓的动力存在差异,围绕使物价涨幅回到目标水平所需时间,即政策时限的讨论正在展开。”
近期,新西兰正在研究删除就业稳定职责,同时将为实现物价稳定目标所设定的中期时限明确为具体期间,以使中央银行能够专注于物价稳定的方案。
美国联邦储备制度(Federal Reserve)表示,将以“长期”的时间框架实现物价目标;英格兰银行虽然将政策时限标注为“始终”(at all times),但在决议文件中则表述为“中期”(medium-term)。
欧洲中央银行(European Central Bank)则表示,其政策时限既是中期的,又是可变的(flexible),并解释称,这反映出,为应对通胀偏离目标而采取的适当政策,会因冲击的原因、规模和持续性等因素不同而有所差异。
挪威中央银行同样考虑到,最优政策时限可能会因冲击类型不同而变化,因此采用“中期”这一表述。
相反,加拿大(6至8个季度)、新西兰(1至3年)、瑞士(3年)等国中央银行虽然同样将政策时限设定为中期(medium term),但会通过“货币政策战略”等方式,提供有关时限的更多补充信息。
泰国和土耳其中央银行在引入物价稳定目标制初期曾明确规定政策时限,随后随着制度逐步稳定,修改为不再注明具体期间。
韩国银行自2010年以来未再明确具体期间,而是以中期时限为目标进行运作。过去在1998年引入物价稳定目标制时,曾在2003年前按年度设定和评估物价目标,之后在2004年转向中期物价稳定目标制的同时,将目标实现期限设定为3年。
韩国银行表示:“由于疫情之后高物价持续相当长时间,社会上也出现了要求中央银行给出具体政策时限的声音,因此今后有必要继续开展这方面的深入研究,并努力探索最优的沟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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