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无劳动提供义务状态下出席股东大会,不构成违反就业规章”
法院判决认为,在使用年休假、没有提供劳动义务的状态下,召开要求解任管理层的临时会员大会的员工予以处分,是不当的。
首尔行政法院行政3部(审判长法官 Choi Sujin)11日表示,在国际救援开发非政府组织(NGO)World Share针对中央劳动委员会提起的、要求撤销关于不当停职及不当解雇救济再审裁决的诉讼中,已作出原告败诉的判决。
该团体中担任部门长、组长的A某等6人,因在2021年2月主导召开要求解任全体理事的临时会员大会,于同年5月被处以解雇及停职处分。
首尔地方劳动委员会在2021年8月受理救济申请并全部予以认可,理由是:“参加人出席临时会员大会并发言等行为,不能视为属于工作规则所规定的处分事由,而对参加人员中正在育儿休假的员工实施解雇,也违反《男女雇佣平等法》,因此处分属不当。”对此,World Share向中央劳动委员会申请再审,但中央劳委驳回再审申请后,该机构提起了诉讼。
在审理过程中,World Share方面主张:“该非法临时会员大会,是试图解任全体理事、逃避对大会参加人进行处分调查及处分,并避免其被剥夺正式会员身份的、以夺取经营权为目的的企图。”
但法院未予采纳上述主张。合议庭认为,由于A某等人是请假后出席临时会员大会,不能适用工作规则对其进行处分。
合议庭判断称:“受雇于社团法人的劳动者,其法律地位是明确区分的。即便临时会员大会具有非法性,或不承认参加人表决权,这也只是作为社团法人社员层面的问题,不能视为其作为劳动者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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