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制度,倾向废除…承认同性恋与同性婚姻制度化是两回事”
国会书面答复…“法务部对司法部门的人事审查并不妥当”
宪法法院法官候选人郑亨植就自己过去在“国政垄断”事件中,担任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二审法庭审判长时判处其有期徒刑缓期执行,但该判决被大法院推翻、最终改判实刑一事,表示遗憾。
郑候选人在10日提交给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的书面答复中表示:“结果上,与根据大法院判决最终认定的贿赂金额产生了差异,而且被告人李在镕会长被最终判处实刑,对此表示遗憾。”
郑候选人于2018年2月担任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13部审判长期间,负责审理李会长“国政垄断”事件的二审,推翻一审判处的5年有期徒刑,改判为2年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4年。
当时合议庭仅将向Chung Yura提供马术支援服务费用36亿韩元认定为贿赂。然而,次年8月,大法院全员合议庭将认定的贿赂金额再增加50亿韩元,撤销了原判决。李会长在2021年1月的发回重审中被判处2年6个月有期徒刑实刑并被收监。
郑候选人表示:“36亿韩元本身也是巨款,但从整体来看,考虑到这是在对前总统Park施压下提出的‘索贿型贿赂’。”他还称:“我可以说,是依据宪法和法律以及良心作出的判决。”
对于外界认为其政治倾向偏保守的评价,他反驳称:“就候选人所负责案件的审判结果而言,各案可能会被评价为‘进步’或‘保守’,但作为法官,我只是依照宪法和法律以及客观良心来进行审判。”
关于死刑制度,郑候选人表示:“就目前正在审理中的案件发表具体意见并不适当”,但同时指出:“无论是否违宪,从价值取向上看,死刑制度应当被废止,其时间点应由国民的合意来决定。”
关于同性婚姻,他表示:“承认同性恋与将同性婚姻制度化是两回事”,“即便同性恋可以说属于性自主决定权或私人生活自由的范畴,但与其他基本权利一样,也可以在为国家安全保障、维护秩序和公共福利所必需的范围内加以限制。”
对于广播通信审议委员会的“假新闻审议”,他表示:“排除通过反驳加以纠正可能性的事前性规制,或导致过度寒蝉效应的刑事处罚,在宪法上难以得到正当化”,“有必要积极考虑包括自律方式在内的低强度规制手段。”
对于共同民主党议员Park Yongjin提出的“由行政部门(法务部)对大法院院长、大法院法官、宪法法院院长、宪法法院法官进行人事审查,会对司法独立产生负面影响”的指摘,郑候选人表示:“由于存在造成可被视为影响司法权独立之外观的忧虑,因此由法务部负责对司法部门进行人事审查并不妥当。”
郑候选人将宪法法院当前面临的最大问题归结为“审理迟延”。他表示:“需要全体法院成员共同努力,并同时推进为补充人力、提高审理效率而进行的宪法审判制度改进。”
对于前大法院院长Kim Myeongsu过去6年的任期,他评价称:“据我所知,他推动了全国法官代表会议常设化、设立司法行政咨询会议、废除高等法院部长法官晋升制度、引入法院院长候选人推荐制、法院行政处非法官化等司法制度改革”,但同时也表示:“另一方面,关于一审审理周期延长及审判迟延、偏重人事等问题,也确实存在忧虑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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