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不积极处理,暴力与辱骂将反复上演”
“发生暴力的工作场所,应追加调查并严肃处置”
“如果完不成当月的销售额,分店店长就会当着众人的面骂‘你到底是怎么活着的’,有的人还被打耳光、被掐脖子等,遭到殴打。”
“业主在工作中发现是我的失误时,会说‘给别人打工的家伙’之类侮辱人格的话,并用拳头打我身体。”
有调查结果显示,每10名上班族中就有1.5人经历过殴打或辱骂。
市民团体“职场甲质119”10日表示:“委托舆论调查专业机构 Embrain Public,于去年9月4日至同月11日针对1000名上班族进行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15.3%的上班族曾经历殴打或辱骂。”
调查结果显示,殴打和辱骂的受害情况在不同职业群体中普遍存在,包括办公室职员(14.8%)、生产岗位职工(17.2%)、服务业职工(15.2%)等。
在骚扰类型中,24.0%的人选择了“侮辱·名誉毁损”,20.2%的人选择了“不当的工作指示”。
“殴打·辱骂”的比例虽低于上述类型,但“职场甲质119”指出,仍有超过每10名上班族中的1人暴露在暴力之下。
该团体今年1月至11月接到的516件关于殴打和辱骂的邮件举报中,存在直接动用身体力量实施殴打的案例有65件,平均每月收到6件“在工作场所被打”的咨询。
该团体强调:“不仅是对身体直接施加物理力量,即便没有直接接触身体,只要有挥舞手脚作势要打人、投掷物品、故意向对方喷吐烟雾或吐口水等行为,也可以视为殴打。若在工作场所遭受殴打,应立即报警;若加害者是用人单位一方,还应以违反《劳动基准法》的事由,向劳动厅同时提交陈情书和刑事控告状。”
《劳动基准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殴打劳动者,如有违反,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相比之下,《刑法》中关于殴打罪的规定是殴打时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500万韩元以下罚金、拘役或科料,《劳动基准法》的处罚幅度更高。
“职场甲质119”律师 Kim Hana 指出:“关于因殴打导致的职场骚扰举报接连不断的原因,在于人们已经习惯于封闭的组织文化,将殴打视为可以容忍的行为,或者对提出异议的人施加不利待遇,这些都是错误的惯例。如果受害者不积极寻求帮助,公司也不积极采取措施,(殴打)问题就只能不断重复。”
她同时呼吁:“雇佣劳动部应当针对发生殴打事件的工作场所,调查是否还存在其他违反《劳动基准法》第8条的案件,并采取严肃而有力的措施”,敦促雇佣劳动部对发生殴打事件的工作场所实施特别劳动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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