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和执政党就仅针对常用劳动者不足50人的经营场所讨论延长《关于处罚重大灾害等的法律》(重大灾害处罚法)适用期限的同时,有调查结果显示,这些企业大多尚未做好应对准备。

中小企业中央会、大韩专业建设协会等中小企业团体代表31日在中小企业中央会召开记者座谈会,敦促延长对50人以下事业场所适用《重大灾害处罚法》的延期措施。中小企业中央会常任副会长 Jung Yunmo 正在宣读立场文件。照片=记者 Heo Younghan younghan@

中小企业中央会、大韩专业建设协会等中小企业团体代表31日在中小企业中央会召开记者座谈会,敦促延长对50人以下事业场所适用《重大灾害处罚法》的延期措施。中小企业中央会常任副会长 Jung Yunmo 正在宣读立场文件。照片=记者 Heo Younghan younghan@

View original image

10日,大韩商工会议所表示,以常用劳动者不足50人的企业1053家为对象,对重大灾害处罚法的履行情况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94%的应答企业称仍在准备该法的适用。表示在适用期限前难以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比例也达到87%。


于去年1月27日施行的重大灾害处罚法规定,在常用劳动者50人以上的经营场所(建筑业为工程金额在50亿韩元以上),一旦发生劳动者死亡等重大灾害,如经营者等未尽到事故预防义务,将被处以1年以上有期徒刑或不超过10亿韩元的罚金。



该法原本计划在经过过渡期后,自明年1月27日起适用于常用劳动者不足50人的经营场所和工程金额在50亿韩元以下的建筑工地,但政府、总统办公室及国民力量党目前正推进仅对这些企业将过渡期再延长2年的法律修订。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