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虐待发育障碍幼儿的保育教师被判入狱
因被指控数百次虐待发育障碍幼儿的幼儿园保育教师被判处实刑。
庆南昌原地方法院晋州支院刑事2单独合议庭于7日就因涉嫌违反《关于儿童虐待犯罪处罚等的特别法》而被起诉的6名保育教师及该幼儿园法人公开宣判,对其中4人判处实刑,对2人判处缓刑。
法院判处A某有期徒刑3年,并责令其参加儿童虐待治疗项目,限制其7年内不得在与儿童相关的机构就业。
判处B某有期徒刑3年,并责令其参加80小时治疗项目,限制其5年内不得在相关机构就业。
判处C某有期徒刑2年,并责令其参加80小时项目、限制其5年内就业,同时撤销其保释。
判处D某有期徒刑1年,并责令其参加80小时项目,限制其5年内就业。
判处E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责令其参加80小时项目及4年就业限制;判处F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并责令其参加40小时项目、160小时社会服务及3年就业限制。
对该幼儿园社会福利法人处以5000万韩元罚金。
对于保育教师一方提出的“幼儿园闭路电视监控视频的收集程序不当,因而不具备证据能力”的主张,法院未予采纳。
法院表示:“以存在障碍、难以向外界求助的儿童为对象的虐待行为反复发生,且大部分受害者为10岁以下幼儿,从这一点来看,其可非难性极大”,“犯罪次数并不少,相当多的家长要求从重处罚。”
法院补充称:“综合考虑犯罪持续时间、次数、内容以及受害儿童的情况等因素,被告人的罪责重大,但也斟酌了保育工作强度高、辅助教师不足等导致保育环境支持不充分的情形,据此决定量刑。”
据法院介绍,涉案教师所在的幼儿园是一家残障儿童专业保育设施,自2022年6月至8月期间,被指控的教师对4至12岁、患有自闭症或发育障碍的15名幼儿实施了约500余次持续殴打和虐待。
在幼儿园闭路电视监控录像中,可以看到施虐教师用手打孩子、用脚踢孩子的腹部,还抓住孩子的胳膊和腿将其拖行,或将孩子向后推倒在地。
他们还因孩子不吃点心而强行掰开嘴往里塞食物,对不午睡的孩子则摆出用枕头或被子覆盖其身体的姿势。
当天宣判后,“晋州残障儿童专门幼儿园儿童虐待事件受害家长对策委员会”在昌原地方法院晋州支院前召开记者会,敦促晋州市制定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对策。
该委员会表示:“受害家长和儿童所受到的伤害已无法完全恢复”,“晋州市必须制定儿童虐待预防手册,并设立安全的残障儿童专门保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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