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风险企业团体协议会将于6日发表声明
风险企业界呼吁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尽快通过包含法案常态化、绩效条件股份等内容的《促进风险企业发展特别措施法部分修正案》。
由风险企业协会、Korea Startup Forum 等机构组成的创新风险团体协商会6日发表声明称:“作为奠定大韩民国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基础、同时也是具有代表性的民生法案的风险企业法修正案,希望能够在12月的法制司法委员会上务必获得通过。”
协商会强调:“本次修正案是在仅于2007年、2016年两次延长有效期、迄今仍以临时性法律方式运行的风险企业法中删除有效期条款,从而为推进长期性的风险企业扶持提供法律基础。通过将其常态化,使之成为推动风险生态体系高度化和提升风险企业竞争力、从而实现经济增长与创造就业的重要支柱的民生法案。”
协商会接着表示:“风险企业法在最初讨论引入时,因多种原因以特别法形式制定,并根据政府政策目标的实现情况维持为时限法。但从该法实施结果来看,其法律效用已得到明确验证,而风险企业在我国经济中所占比重和地位与制定当时相比大幅提升,证明了该法有效发挥了作用,因此完全有必要进行修订。”
协商会还表示:“修正案中纳入的绩效条件股份制度,是美国等风险投资先进国家正在施行的股权激励制度,旨在帮助风险企业吸引优秀人才并缓解用工难题”,“通过为实施该制度提供法律依据,借助促进人才流入风险企业的效果来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同时,协商会指出:“政府也已在去年8月的‘Startup Korea 对策’等方案中表示,将完善包括风险企业法常态化和引入绩效条件股份制度在内的、支撑风险企业持续成长的扶持制度。既然国会中朝野双方都已提案,希望本次能在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得到切实通过。”
协商会由风险企业协会、KOSPO 为首,联合韩国移动企业振兴协会、韩国风险投资协会、韩国加速器协会、韩国天使投资协会、韩国女性风险企业协会、韩国人工智能协会、韩国互联网企业协会、韩国早期投资机构协会、IT女性企业人协会等共同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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