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团体发起签名运动等呼吁认定因公殉职
审议程序3个多月仍未启动
最近5年仅有3起教师因公殉职
“首尔瑞怡小学事件”发生至今已过去4个月,关于去世教师A某的因公殉职审议仍未启动。在教师团体要求承认A某因公殉职的背景下,负责审议的人事革新处以“正在补充资料”为由,至今尚未确定审议日程。
4日,据人事革新处透露,关于7月18日在首尔瑞怡小学身亡的教师A某,其因公殉职审议日程尚未确定。人事革新处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正在补充资料,为了尽快进行审议而努力。”
此前,A某遗属已于8月31日向首尔江南瑞草教育支援厅提交了因公殉职遗属待遇申请书。因公殉职遗属待遇是指公务员因执行公务而受伤或患病,导致在职期间死亡,或退休后因该伤病死亡时,向遗属支付的待遇。要获得对教师的因公殉职认定,须通过教育厅提交材料,经过公务员年金公团和人事革新处的事实确认等审议程序后,由人事处内的公务员灾害补偿审议会作出最终判断。
此后,教师团体多次敦促承认A某因公殉职。尤其是在上月14日首尔瑞草警察署以“无犯罪嫌疑”结案后,教师团体再次要求在查明事件真相的同时,尽快推进因公殉职建议案的审议程序。全国教师一同在调查结果公布后的30日,联合韩国教员团体总联合会、首尔教师劳动组合、全国教职员工劳动组合等教师团体,将12.5万余名教师和市民的联名签名提交给人事处。
《公务员灾害补偿法》中关于公务员公伤灾害的认定标准包括:“在执行公务或与公务相关的事由导致精神异常状态下实施自残行为,且该行为与公务之间被认定存在相当因果关系的情形”。人事革新处解释称,自杀原则上不被认定为因公殉职,但若该行为系因与公务相关的事由所致,则可作为例外被认定为因公殉职。
人事处于上月25日为进行A某因公殉职审议,前往瑞怡小学开展调查。但人事处相关人士表示:“作为与审议相关的资料,涉及个人信息内容,因此不便具体说明”,“审查日程因个案而异”。
警方以“无嫌疑”结案的情况是否会对因公殉职认定产生影响,备受关注。此前曾有在家长恶意投诉争议中受累的“京畿湖原小学教师”等案件,在警方调查尚未结束的情况下,已获因公殉职认定的先例,因此A某案件也有相当可能在不受警方调查结果左右的情况下独立作出判断。但目前为止,教师获得因公殉职认定的比例仍然偏低。根据共同民主党议员任镐善办公室从人事革新处获取的《与教育公务员自杀相关的灾害补偿审查结果报告》显示,从2018年至今年,对自杀教育公务员中被认定存在业务因果关系、从而获灾害补偿的案例,仅为20件中的3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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