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领域实施的“法院—调解联动制度”适用法院将进一步扩大。


韩国特许厅近日表示,已与水原地方法院、韩国知识产权保护院签署了为实施“法院—调解联动制度”而达成的三方业务协议。


根据协议,今后水原地方法院在审理需要知识产权专业性、且较之法院裁判更适合通过调解解决的案件时,可将其移送至特许厅产业财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通过联动方式加以解决。


联动制度是指,允许将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移送至外部专业调解机构进行处理。纠纷调解委员会事务局将按领域组成约3人的专家调解部,经过调解程序解决由法院移送的纠纷。


案件移送至纠纷调解委员会后,纠纷处理时间平均仅需2个多月,且无需追加费用,一旦调解成立,当事人即可节省本应在诉讼中支付的费用和耗费的时间。


纠纷调解委员会由特许厅于1995年设立,旨在支持以迅速、经济的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无需另行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专家作出的调解结果。


得益于上述优势,通过纠纷调解委员会解决纠纷,获得了即将提起诉讼的个人和中小企业当事人的高度关注。


例如,从2019年至2023年(截至11月),个人和中小企业向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纠纷调解的比例占全部申请的93%。资本实力相对不足的个人和中小企业,往往选择通过纠纷调解来替代诉讼所带来的负担。


提交至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整体申请数量也在增加。2019年仅为45件的调解申请,今年(截至11月)已增至145件。有观点认为,若水原地方法院自明年起实施联动制度,年度调解申请数量将超过200件。


此前,特许厅自今年起已与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实施联动制度。水原地方法院成为继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之后,与特许厅构建并实施该联动制度的第二家法院。


特许厅预计,由于知识产权纠纷高度集中在这些法院(首尔地方法院居首,水原地方法院位居第二),适用联动制度后将产生显著效果。


自2016年起,与专利、商标、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新品种保护权相关的民事诉讼一审案件,正集中由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水原、釜山、大田、大邱、光州等6家地方法院管辖。


通过纠纷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并不一定必须是诉讼中的案件,个别纠纷也可以单独申请。个别申请可在纠纷调解委员会事务局主页下载申请书,填写后提交即可。



特许厅厅长 Lee Insil 表示:“我们将努力逐步扩大实施联动制度的法院,使滞留在法院的知识产权纠纷能够通过调解得以圆满、迅速地解决。”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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