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布《通胀削减法》境外敏感实体规定
在华所有企业被排除在补贴对象之外
与中方合资的韩系电池企业
或被迫调整股权结构

今年6月27日,在京畿高阳 KINTEX 举行的“2023世界电池与充电基础设施博览会—2023世界太阳能博览会”上,展出了汽车用锂离子电池。照片=记者 Kang Jinhyeong aymsdream@

今年6月27日,在京畿高阳 KINTEX 举行的“2023世界电池与充电基础设施博览会—2023世界太阳能博览会”上,展出了汽车用锂离子电池。照片=记者 Kang Jinhyeong aymsd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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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决定,事实上将中国境内所有企业全部排除在美国电动车补贴对象之外。此外,如果中国企业在美国或第三国等中国境外与外国企业设立合资公司,而与中国政府有关联的一方持股比例在25%以上,则也不得获得补贴。预计这将给与中国设立合资公司的韩国电池企业带来不小负担。


美国财政部和能源部于1日(当地时间)公布了关于无法享受《通胀削减法案》(IRA)电动车税收抵免优惠的“海外关注实体”(FEOC,Foreign Entity of Concern)的细化规定方案。


目前,美国对满足电池部件和关键矿物原产地要求、并在北美最终组装的电动车,提供最高7500美元的税收抵免优惠。但要获得这一优惠,自2024年起电池部件、自2025年起电池所用关键矿物不得从FEOC采购。


在包括韩国在内的全球电池行业对中国产关键矿物高度依赖的背景下,美国政府将多严格适用FEOC规定一直备受关注。当天,美国能源部在界定FEOC时,援引《基础设施法》,将其明确为“由中国、俄罗斯、朝鲜、伊朗政府所有、控制、管辖或受其指示”的企业。


据此,从位于中国或在中国登记注册的企业采购关键矿物,将无法获得补贴。无论是哪国企业,只要在中国开采、加工、回收、制造或组装电池部件和材料、关键矿物,就被视为FEOC。


美国政府则决定,在限制中国政府持股比例的条件下,允许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存在。具体而言,如果中国政府通过董事会席位、表决权或股权,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25%以上,则被定义为对合资公司进行“所有、控制或指示”。


这与禁止享受补贴企业与中国政府持股25%以上企业开展合资业务的《芯片与科学法案》标准相同。近期,中国企业为绕开IRA原产地要求,正在包括韩国在内的海外电池行业进行投资,若与韩国企业设立的合资公司遵守“25%”规定,有望成为补贴对象。但由于对中国“政府”的定义十分宽泛,不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政府机构,还包括中国共产党、历任和现任高级官员及其直系家属,因此,即便合资对象是中国民营企业,也未必能自动成为补贴对象。


美国政府此举被解读为,意在阻断美国电动车补贴资金流向中方,从而在美国电动车供应链中最大限度排除中国的参与。但也被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全球电池行业在现实中不得不依赖中国供应链的状况。


美联社和彭博通讯社预测,随着美国政府制定严格规定,能够享受补贴优惠的电动车数量可能会减少。能源部还表示,即便中国政府不持股,如通过包括专利使用权(许可)在内的合同,对合资公司的电池部件和材料、关键矿物生产行使实质性控制权,也将被视为受FEOC控制。为避免包括许可在内的合同成为问题,与中国签约的企业必须能够自主决定产量和生产期限,能够对所有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并在必要时独立操作所有生产所需设备,且可以使用全部知识产权和信息。


韩国电池业界认为,短期影响有限,但仍在关注因股权比例调整带来的额外负担等今后可能产生的连锁反应。此前,中国企业为寻找绕道出口美国的路径,与韩国企业设立了合资公司。韩国企业也借此获得稳定的原料供应,双方利益一致。


LG化学与华友钴业共同投资1.2万亿韩元,在新万金建设电池前驱体合资工厂,并与华友集团就正极材料供应链签署全面业务合作谅解备忘录(MOU),计划与华友集团旗下的Youshan在摩洛哥建设年产5万吨磷酸铁锂(LFP)正极材料的合资工厂,目标于2026年实现量产。


LG能源解决方案今年年初还与中国锂化合物制造企业Ya Hua在摩洛哥签署了生产氢氧化锂的谅解备忘录,并决定与华友钴业在中国设立首家韩中电池回收合资法人(JV)。


SK On和EcoPro计划与中国前驱体生产企业GEM在新万金设立三方合资公司,用于生产前驱体。Posco Holdings和Posco Future M则与中国CNGR签署了合资投资协议(JVA),计划在庆尚北道浦项建设用于二次电池的镍与前驱体生产工厂,该协议于今年6月签订。


上月,《华尔街日报》(WSJ)在梳理证券交易所公告后报道称,中国电池相关企业正通过与韩国和摩洛哥的合资投资这一绕行路径瞄准美国市场,并指出今年以来仅在韩国就至少宣布了9项合资投资计划。



就LG能源解决方案而言,与华友钴业合资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在中国国内消化,与Ya Hua仍处于谅解备忘录阶段,因此预计此次细则公布不会带来实质性影响。至于负责生产北美供应量的中国合资法人所在的LG化学等企业,则计划先通过调整韩中合资法人股权比例等方式制定应对方案。此前,LG化学在4月的业绩电话会议上曾表示:“如果FEOC被规定为必须完全排除中资股权,我们在必要时也在考虑全额收购华友钴业所持股份的方案。”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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