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取得时效完成及自主占有,3起诉讼全部胜诉生效

全罗南道灵光郡29日表示,针对城市规划道路范围内私有土地所有者提起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诉讼,郡政府将案件坚持打到二审,经过2年多漫长的法律攻防战,至今年11月底3起案件全部胜诉并已最终确定。


经确认,涉案道路是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开设的,道路范围内被征用的土地中,相当一部分仍登记为私有地,因此后代要求补偿并提起诉讼的情况持续不断。

日本殖民统治时期1910至1930年灵光邑地图(国土地理情报院)。

日本殖民统治时期1910至1930年灵光邑地图(国土地理情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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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关于被并入道路的土地相关资料在6·25韩国战争期间焚毁或灭失,导致取证困难,迄今为止从未有过此类诉讼的胜诉案例。


郡政府以本次诉讼为契机,对与涉案土地情况类似的私有地进行了现状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灵光邑单行路区段存在大量类似地块,如对全部土地进行补偿,预计将耗费约35亿韩元以上预算,郡政府的财政负担将十分沉重。


对此,主管部门召开特别对策会议,通过分析类似诉讼判例、实地走访其他市郡的相关案例,并听取法律顾问律师的法律意见等程序,尽最大努力寻找减轻郡财政负担的方案。


灵光郡向法院提交了关于日本殖民统治时期道路取得的依据、当时报纸报道资料、灵光郡并未擅自使用相关土地的情形等证据材料,并积极主张已完成取得时效且未对私有地进行无权占有,最终在近期3起诉讼中全部胜诉。


郡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积极应对诉讼,获得法院对灵光郡自主占有的认可,为今后制定类似诉讼的应对方案提供了重要契机,也预防了因不必要补偿导致的大量预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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