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图打开飞机舱门被制止…毒品检测呈阳性
法院:“无逃跑或毁灭证据之虞”

一名在注射甲基苯丙胺后登上客机并企图打开紧急出口的20多岁乘客,未被法院予以拘留。


Incheon地方法院负责逮捕令的首席法官Kim Seongsu于24日对涉嫌违反《航空保安法》和《麻醉类管理相关法律》所规定的向精神药物罪名的A某(26岁,女)进行了拘捕前嫌疑人讯问(逮捕令实质审查),并驳回了检方的拘捕令申请。


A某于本月22日凌晨2时左右,登上从美国纽约约翰·F·肯尼迪国际机场起飞、飞往仁川国际机场的大韩航空客机。然而,飞机起飞约10小时后,她在机舱内出现不安症状,多次试图打开紧急出口,但被机组人员制止。


警方在仁川机场对已抵达的A某以自愿同行方式进行调查时,对其进行了简易试剂检测,在出现毒品阳性反应后将其紧急逮捕。调查结果显示,A某此前在纽约停留6个多月后入境,且无精神科治疗既往史。


Kim首席法官就驳回拘捕令的理由表示:“A某在国内有固定住所,看上去因持续性的妄想等症状需要治疗”,“考虑到其父母请求将被疑人送医住院治疗的情况以及已掌握的证据,认为其无逃跑或毁灭证据之虞”。


另一方面,Daegu地方法院刑事5单独合议庭首席法官Jeong Jinwoo于本月21日,判处在Daegu机场上空飞机着陆过程中打开客机舱门而被捕的Lee某(32岁)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责令其接受保护观察及精神健康医学科诊疗等。


Lee某因涉嫌于5月26日下午,在搭载197名乘客、从济州飞往Daegu、即将降落Daegu机场、飞行高度为224米时,打开韩亚航空客机舱门一事,被提起公诉。


当时因Lee某的骚乱,包括小学生在内的9人出现呼吸困难症状,飞机着陆后被立即送往医院。


在审理过程中,Lee某对自己的全部罪行予以承认,但辩称作案时处于精神和心理机能减弱状态。司法精神鉴定结果也显示其属精神和心理机能减弱状态。



Jeong首席法官在说明量刑理由时表示:“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打开紧急出口,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罪责极为重大”,但同时指出“其已承认犯罪行为,且根据精神鉴定结果,存在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可能性”。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