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新生儿子并藏入冰柜的40多岁生母被判7年监禁
一名在自己婴儿出生三天后将其杀害并弃尸的亲生母亲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庆南昌原地方法院统营支院刑事第一庭于本月23日,以涉嫌杀人及遗弃尸体等罪名,将被诉至法庭的40多岁亲生母亲A某判处有期徒刑7年。
此前,A某被指控于2017年10月15日在昌原一所医院产下一名男婴,两天后前往蔚山一间汽车旅馆,用手捂住出生仅3天的儿子的口鼻将其闷死。
在杀害次日返回金海工作单位宿舍后,A某又被控将死亡婴儿用毛巾、包袱布和塑料袋层层包裹后,放入冷冻柜中遗弃尸体。
A某的犯罪行为,是在巨济警察署受巨济市委托,对未申报出生儿童进行调查并展开侦查过程中被揭发的。
当时,警方要求确认婴儿是否存活并与其当面对质时,A某称“已经把孩子送去收养”,随后逃跑,之后在警方追缉力度加大后投案自首。
调查结果显示,A某与交往中的B某之间怀上了孩子,但在B某表示不希望其生下孩子后,她以经济困难等理由杀害了婴儿。
A某放入冷冻柜中的婴儿尸体,在2018年至2019年间因冰箱及其内所有物品一并被丢弃,最终未能被发现。
合议庭表示:“被告本应负有保护和抚养婴儿的责任,却放弃这一责任,杀害刚出生的婴儿并遗弃尸体,其罪责极其重大”,“丧失自我保护能力的婴儿,应是在极度痛苦中结束了生命”。
法院接着指出:“但考虑到被告向警方自首,全面承认犯罪事实,并表现出对自身错误深刻反省的态度等情节,综合后决定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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