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是非非]“脱缰AI”的最后护栏 View original image

震动全球人工智能(AI)业界目光的OpenAI董事会罢免Sam Altman事件,余波巨大。从他被解任首席执行官(CEO)到重返公司,前后不足一周,但在被视为站在“伦理与商业化十字路口”的AI产业发展史上,却被认为是决定大势走向的分水岭。巧合的是,Altman重返OpenAI的时间点,正好与“ChatGPT”推出一周年相重合,舆论普遍认为,这将成为AI商业化加速的契机。已经有声音传出,人类能力被超越的人工智能开发进程已经启动。


然而在这股巨大潮流的转折面前,与其说是期待,不如说是担忧在先,这恐怕才是更真实的心情。且不论AI过度发展可能带来的结果,单就急剧商业化本身而言,也难以断言它是否有利于包括媒体、文化艺术在内的各类内容产业发展。为实现商业化成功,被利用的数据量势必呈指数级增长,但现实是,用以保护内容和创作者的制度装置仍然十分薄弱。


尤其是在我国,一旦掀起AI商业化热潮,内容保护可能会更加脆弱。政府计划在下月发布的“人工智能(AI)应用指引”中,纳入“对于作为AI数据被利用的作品,应支付正当报酬”的内容。然而就在短短4个月前,政府立场还是“将为AI学习中数据利用行为设定著作权侵权免责要件”。也就是说,为培育相关产业,将使学习所需数据不适用著作权保护。但在内容相关团体持续反对与游说之后,这一立场瞬间发生了转变。


在主导AI开发的巨型信息技术企业尚未就“支付正当报酬”表明明确立场的情况下,这一方针随时可能再次被推翻。政府内部也认为,信息技术业界很可能在明年继续以产业培育为由,主张通过“合理使用”方式限制数据著作权。一旦全球AI产业潮流明显倾向商业化,为确保产业竞争力而要求放宽著作权限制的呼声,几乎可以预见将会不断高涨。


目前信息技术企业与创作者之间的力量对比极度失衡,这也加剧了忧虑。尽管部分企业近来开始采取更为积极的姿态,表示愿意为内容使用支付对价,但其提出的金额却远远偏低。如果AI商业化进一步加速,这种力量失衡很可能反而加剧。这也是在政府提出“支付正当报酬”方针的情况下,创作行业仍然感到不安的背景所在。


近期,法律界开始关注澳大利亚的案例。澳大利亚在2021年率先于全球将《新闻媒体与数字平台强制议价准则》(The 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入法,规定包括Google在内的大型门户网站必须向媒体机构支付新闻使用费。以此为契机,Google与澳大利亚最大媒体集团Seven West Media签订了金额折合当时约260亿韩元的新闻内容长期供给合同。由于门户网站的出现恶化了媒体生态,时任总理Scott Morrison政府在2020年4月指示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制定必要规制,解决数字平台与媒体企业之间的议价能力失衡问题。澳大利亚的立法表明,要化解门户与媒体之间力量失衡,政府干预恐怕难以避免。



据悉,我国政府也将在明年启动的“AI—著作权法制度改善第二期工作组”中,就“支付对价”的具体方式展开讨论。笔者认为,这是在同时实现AI活化与著作权保护这“两只兔子”过程中,值得借鉴的案例。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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