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发生“本金亏损”的变额保险…投保时需谨慎
相关投诉依旧不断…发布消费者注意事项
鉴于关于变额保险的投诉依然不断,金融监督院提醒消费者在投保变额保险时需注意相关事项。其表示,首先应充分认识到这是一种“可能发生本金损失”的投资型产品。
23日,金融监督院发布了上述消费者注意事项。根据金监院统计,今年上半年与变额保险相关的投诉为898件。虽然较去年同期总量有所减少,但变额保险投诉在全部人寿保险投诉中的占比仍为15%,与去年同期相同。
金监院特别提醒,要注意变额保险可能发生“本金损失”。变额保险是一种业绩分红型产品,将投保人所缴保险费中扣除风险保险费和业务费用后的余额,投资于符合投保人投资偏好的基金,并按照投资业绩分配收益或损失。投资盈亏的结果全部由投保人自行承担,保险金或解约退还金会根据投资结果发生变化。由于仅将扣除风险保险费和业务费用后的金额用于投资,保险金或解约退还金可能低于已缴保险费。
因此,在投保变额保险时,必须亲自进行“适合性评估”等必备程序,切勿由他人代为填写,或照着保险规划师的指示机械填写。此外,在完成适合性评估后,还必须向保险公司确认评估结果。
同时,变额保险分为具有保障功能的变额终身寿险和具有储蓄功能的变额年金保险。其中,变额终身寿险以身故保障为主要目的,与银行的存款、定期储蓄不同,不适合作为单纯的储蓄工具。
变额万能保险也需格外留意。这类产品是在变额保险的基础上,加入了义务缴费期之后可调节缴费金额(自由缴费)以及在解约退还金范围内提取资金(中途提取)等万能功能。金融监督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持续使用万能功能,变额保险达到本金水平的时间点可能发生变化,因解约退还金减少,保险合同可能被提前终止,或保障期间被缩短。使用万能功能后,如要获得与最初合同相同的保障,可能需要缴纳比中途提取金额或通过自由缴费未缴保险费更多的金额。”
同时,金融监督院强调,投保人应结合经济景气、市场状况等因素对变额保险进行持续管理。该负责人表示:“在必要时,投保人可以变更所投资的基金,但在变更次数等方面存在限制。可以通过业务费用低于基本保险费的追加缴费制度提高收益率,但部分产品并未采用该制度,因此必须确认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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