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以暴力和威胁强迫充当线人…被监视、被查察属实”

在全斗焕政权时期遭受酷刑并被强迫从事“卧底(隐瞒身份活动的情报员)”活动的受害者,在针对国家提起的国家赔偿诉讼一审中胜诉。


法院:“全斗焕政权强迫从事‘线人活动’受害者,国家应予赔偿” View original image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36庭(审判长法官黄顺贤)于22日就Lee Jongmyeong、Park Mankyu牧师以国家为被告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作出判决,认定原告部分胜诉,称“被告应向两名原告各支付9000万韩元”。


合议庭表示:“可以充分认定原告遭到非法拘禁,并在殴打、威胁之下被强迫从事卧底活动,此后还持续遭到监视和调查”,“根据生活经验法则,可以认定原告因此遭受了身心痛苦,国家应向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Lee牧师称,自己在1983年9月作为学生军事教育团(学军团·预备军官训练团)候补学员时,被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押送至507保安部队,遭受为期一周的酷刑审讯,并被强迫对同学进行监视、报告思想动向等卧底活动。


Park牧师也称,自己在同一时期被押送至位于果川、设有陆军保安司令部分所的一处公寓,遭受约十天的殴打和酷刑,并被强迫从事卧底活动。


二人以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对“大学生强制征兵及强迫从事卧底活动的情报工作事件”进行调查后,于去年12月向其发送的真相查明决定通知书等为依据提起了本次诉讼。



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经调查认定,该强迫从事卧底活动的情报工作事件属于公权力造成的重大人权侵害事件,并将187人认定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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