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在国政监察中痛斥“案件积压严重”…宪法法院长任命程序一拖再拖
国会提起的“权限争议·弹劾审判”堆积如山…组成不完整,重要案件难以宣判

由于宪法法院院长和宪法裁判官职位持续空缺,确认本月宪法法院无法进行原本每月举行的决定宣告。宪法法院通常在每月最后一周或第四周,对违宪法律审判和宪法诉愿等案件作出决定宣告。


前宪法法院院长 Yoo Namseok 与宪法裁判官们为宣判就座。照片=记者 Kang Jinhyung 提供

前宪法法院院长 Yoo Namseok 与宪法裁判官们为宣判就座。照片=记者 Kang Jinhyung 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综合22日《亚洲经济》的采访结果,由于因前任院长 Yu Namseok 退任而产生的后续人事任命程序延迟,本月定期决定宣告期日无法举行。


问题在于,包括院长在内的9名裁判官未能组成“满员”阵容,不仅重要案件的决定被推迟,连审理本身也一并延宕。宪法法院所处理的一切案件,其结构与由13名大法官进行审理和判断的最高法院全员合议体相同。通常是在9名裁判官体制完备的情况下,对案件进行审理。


根据《宪法法院法》,在7名以上裁判官出席的情况下即可对案件进行审理,因此即便出现院长或部分裁判官的空缺,原则上仍然可以审理。但对于合宪与违宪意见尖锐对立的案件,即便推进审理,也很难作出结论。尤其是对法律作出违宪决定、对宪法诉愿作出认可决定、对弹劾案作出认可决定等大多数重要案件,都需要6名以上裁判官赞成。


为应对裁判官临时空缺等情况,法律将审判定足数规定为7人以上,但这终究只是例外性安排,宪法机关出现空缺本身就难免构成瑕疵。


在法律界,有声音担忧,如果宪法法院在“非满员”状态下对违宪法律审判或宪法诉愿案件作出宣告,将沦为“半吊子决定”。人们质疑,对于并非由9名裁判官全部参与审理与决定的案件结果,申请人是否能够信服。


目前,宪法法院面前堆积着需要迅速作出决定的案件。包括:国民力量党就共同民主党提出的有关广播通信委员会委员长 Lee Dongkwan 弹劾案所提起的权限争议审判;关于在定期国会期间禁止重新提起弹劾案的临时处置申请;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就监察院职务监察问题提起的权限争议审判;以及针对釜山地方检察厅次长检察官 Ahn Dongwan 的弹劾案等,都在等待宪法法院的判断。根据《宪法法院法》,宪法法院应当自受理审判案件之日起180日以内宣告终局决定。但由于该规定并非强制性,即使在180日之后宣告也不构成法律问题。


在此类紧急案件不断堆积的情况下,国会却在没有像样理由的前提下,一再拖延对已完成人事听证会的宪法法院院长候选人 Lee Jongseok 的人事听证报告书的通过。宪法法院院长的任命需要国会同意,在通过听证报告书之后,须将任命同意案提交国会全体会议并经表决通过。


在今年的国政监察中,朝野双方都指出宪法法院案件处理延误的问题,并予以猛烈批评。尽管朝野均表示,作为宪法诉讼最高机关的宪法法院未能及时进行审理和宣告,但在拖延对宪法法院院长候选人的批准程序的同时,有舆论批评称,反而是国会在妨碍宪法法院进行迅速审判。



宪法法院一名相关人士表示:“空缺事态对宪法机关的地位及独立性的维护造成严重损害”,“要让宪法得以完整运作,空缺事态或代理行使职权体制都不应长期持续”。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