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大多数专业建筑企业尚未做好应对《重大灾害处罚法》的准备。舆论指出,中小专业建筑企业由于资本与人力等方面存在局限,难以及时应对法律实施,至少应给予2~3年的适用延期并推动相关修法。
20日,大韩建设政策研究院为掌握与大韩专业建设协会相关的《重大灾害处罚法》应对实况,以781家专业建筑企业为对象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仅有3.6%的企业采取了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编制人力和预算等措施。相反,96.8%的受访企业回答称“在没有特别措施的情况下维持以往状态”。
《重大灾害处罚法》在经过2年的缓冲期后,将自明年1月27日起适用于常时雇员5人以上50人未满(建筑业工程金额50亿韩元以下)的事业场所。尽管法律即将实施,但专业建筑企业准备不足的原因被认为是“安全保健义务过于庞杂且内容模糊(67.2%)”、“成本负担(24.4%)”、“专业人力不足(8.4%)”等。
对此,专业建筑企业就常时雇员5人以上50人未满(建筑业工程金额50亿韩元以下)的事业场所表示,有必要将其“排除在《重大灾害处罚法》适用对象之外(51.5%)”,或“给予3年延期(26.5%)”。
另外,受访企业还表示,只有在通过“将中大灾害构成要件放宽为死亡2人以上(51.2%)”或“缩减安全保健义务(34.4%)”等方式修改法律后,才有可能通过遵守法律来预防灾害。
特别是,有受访者指出,有必要根据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组建并运营专门负责安全保健的组织(32.3%)”、“制定并执行防止灾害再发对策(24.8%)”、“安全保健预算的编制与执行(12.4%)”等经营者安全保健措施义务进行补充完善。
Daehan Construction Policy Research Institute院长Kim Heesu表示:“《重大灾害处罚法》存在许多规定不够明确之处,仅凭外部的短期支持,专业建筑企业难以履行相关义务,因此至少应将法律适用延期2~3年。”他还表示:“有必要同时寻求多种支持方案,以提升企业安全能力,并根据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相关法令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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