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女友的海警,被任用前已有性犯罪前科
曾因纵容传播淫秽物被罚款 录用海警时不属不合格事由 检方求处无期徒刑
去年8月,在一处商铺卫生间内涉嫌勒死女友而被移送审判的30多岁前海洋警察,被曝出即便有性犯罪前科仍被录用为警察的事实。
17日,据法律界消息称,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免职的前巡警崔某(30岁),在被海警录用前曾犯下性犯罪并受到刑事处罚。
崔某因在2021年5月至11月期间4次前往旅馆拍摄性行为视频等,被以违反《信息通信网法》传播淫秽物品的帮助罪起诉,去年1月被判处罚金100万韩元。经调查,他是在社交媒体上看到俗称“受邀男”招募帖后主动联系,对方同意与其拍摄并传播性行为视频,他遂实施了上述犯罪。
尽管有上述犯罪前科,崔某仍通过海警招聘考试,被录用为试用巡警。
根据《警察公务员法》,被判处资格停止以上刑罚或处于缓刑期间的人,在书面审查阶段被视为不合格对象,但崔某并不属于该情形。因为他所受处罚的帮助传播淫秽物品罪,在其被录用当时并不属于《警察公务员法》中规定的、以《性暴力处罚特别法》为依据的不合格事由。该规定已于去年12月得到强化。
曾隶属木浦海警的崔某,因涉嫌于去年8月15日在全罗南道木浦下党洞一栋商铺建筑的卫生间内,勒死与其发生口角的女友后逃跑而被拘捕起诉。他实施该犯罪时,距离被录用为海警尚不足一年。
检方于16日在光州地方法院木浦支院举行的结案公判中,求处崔某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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