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公司CEO处分或将于29日出炉…会演变为行政诉讼战吗
15日金融委议程中未出现…29日例行会议作出处罚决定
以Park Jeongrim KB证券社长、Jeong Youngchae NH投资证券社长、Yang Hongseok Daishin证券副会长为对象
“文责警告以上”还是“有减轻空间”预期不一…结果或引发行政诉讼战
金融委员会预计将在本月内敲定与Lime·Optimus销售公司相关的首席执行官(CEO)处罚决定。15日下午2时在政府首尔办公大楼召开的例行会议上,并未将针对 Jung Youngchae NH投资证券社长、Park Jeongrim KB证券社长、Yang Hongseok 代新证券副会长的处罚级别议案提交审议。由此,相关议案预计将在本月29日计划召开的例行会议上提交并最终作出处罚决定。
当天金融委一名高层相关人士表示:“今天的例行会议上并未提交关于证券公司CEO处罚的议案。”通常例行会议每两周的星期三召开一次,下一次例行会议定于本月29日。因此,29日提交处罚议案的可能性很大,如果29日仍未提交相关议案,则将被推迟到12月。不过,考虑到近期社会对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等问题的批判性视线,金融委相关人士称,推迟到12月的可能性并不大。
金融监督院于2020年11月召开处罚审议委员会,因与Lime基金事件相关的内部控制标准制定义务违反(违反《金融公司治理结构法》)等理由,决定对 Park Jeongrim KB证券社长和 Yang Hongrim 代新证券副会长作出“警告处分”的重罚。2021年3月,又以与Optimus基金销售相关的内部控制标准制定义务违反等为由,决议对 Jung Youngchae NH投资证券社长同样给予“警告处分”的重罚。
金融当局的处罚审议程序依次为“金监院处罚审议→议案小委员会→金融委证券期货委员会→金融委议案小委员会→金融委例行会议表决”。对金融公司的罚款·罚金须事先经过证券期货委员会,但对高管的处分或对机构的营业停业处分则由金融委进行审议和表决。
金融委自去年3月末起中止了对销售公司CEO处分方案的审议,今年年初重新启动。原因在于,去年12月在与前Woori金融集团会长 Son Tae-seung 相关的诉讼中,大法院确认了关于“内部控制标准制定义务”的基本法律原理。金融委决定,今后将依据大法院判例所确立的内部控制相关法律原理,对各个个案进行明确审查。当时业界认为,与前会长 Son Tae-seung 一样,因违反《金融公司治理结构法》中有关内部控制标准条款而被金监院认定应予重罚的证券公司CEO,有望因此受益。因为一审、二审及大法院均判决称,现行法中没有以违反内部控制标准遵守义务为由进行处罚的法律依据,并且应当区分“标准制定义务违反”和“标准遵守义务违反”。
金融委今年已召开8次负责审查议案争点和法律原理的议案小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集中审议。据传各位CEO表示,“努力加强投资者保护和内部控制,并积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请求从轻处理。
金融委在汇总学界及法律界专家意见后,认为可以依据治理结构法中的内部控制条款,对 Park Jeongrim 社长、Yang Hongrim 副会长和 Jung Youngchae 社长实施处罚。起初,证券公司积极推进受害救济被视为减轻处罚的因素,金融委曾考虑是否将处罚级别下调一档,但随着变量出现,形势开始发生变化。原因在于,金监院自今年年初起,围绕3大基金(Lime·Optimus·Discovery)事件开展追加检查,并新发现了违法事项。
更何况,接连发生的事件事故也使针对证券业界的舆论恶化,成为另一变量。金融当局正在指出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问题。金融监督院要求证券公司从头重新检视内部控制问题,并强硬表示,如果疏忽内部控制工作,将会追究责任。一名熟悉金融当局情况的相关人士称:“考虑到金融委目前的氛围,放宽处分级别在事实上恐怕很难。”不过,也有不同观点。金融投资业界一名相关人士表示:“考虑到有前会长 Son Tae-seung 的判决在先,而且各CEO也积极参与受害者赔偿,仍存在减轻处分的空间。”
如果金监院对部分销售公司CEO作出的“警告处分”以上级别的重罚在金融委获得最终确认,被处分对象不仅无法连任,今后3至5年内也将被限制在金融圈就业。Park Jeongrim 社长的任期在去年年底获延长1年,目前已是担任KB证券社长的第4年。自2018年起担任公司一把手的 Jung Youngchae 社长,在Optimus基金事件之后,于去年3月成功实现第三次连任,目前已连续任职6年,三连任在NH投资证券尚属首次。Lime基金事件发生时担任社长的 Yang Hongseok 在2021年升任副会长,任期至2024年3月31日。
Park Jeongrim 社长和 Jung Youngchae 社长之所以能够成功连任,是因为公司内部主张“即便存在处分风险,也要看经营业绩”的基调较为强烈。更重要的是,当时还存在一种预期,即最终重罚级别将会被从宽、予以下调。如果获得比“警告处分”低一级的“注意性警告”,则可以重新就业。如果金融委下调处分级别,那么任期将于明年3月结束的 Jung 社长就有可能实现第四次连任,任期将在今年12月结束的 Park 社长也有机会继续连任。
因此,根据金融委作出处罚决定后的结果,未来不排除引发行政诉讼战的可能性。特别是,去年12月,因海外利率挂钩衍生结构基金(DLF)损失事件而被处以“警告处分”的 Woori金融控股公司会长 Son Tae-seung,在针对金监院提起的撤销处分诉讼中最终胜诉,因此有分析认为,法院就内部控制问题作出的判断,今后也可能对金融委的决定以及针对处分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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