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号重大灾害起诉”对象 Doseong Industry 代表不服缓刑提起上诉
Daeheung R&T代表,检方也提交上诉书
使用含有有毒物质的清洗剂导致多名劳动者中毒,并在一审中被判处缓刑的杜成产业等企业代表,近期提交上诉状,引发劳动界谴责。
13日据庆南法律界和劳动界消息,10日杜成产业代表理事A某和大兴R&T代表B某一方已提出上诉。
检方也被确认已于9日提交上诉状。
此前,杜成产业代表A某和法人因在处理有害物质三氯甲烷时,未安装局部排气装置等,未采取安全保健措施,致使本社员工10人、外包员工6人遭受急性肝毒性中毒损害,被以相关嫌疑于今年6月移送审判。
大兴R&T代表B某则因与杜成产业使用相同的清洗剂,却在作业场所仅设置风速较弱的局部排气装置并任其放置不管,致使13名员工中毒,被诉至法庭。
裕成化学代表C某则被控在向上述两家公司销售含有有毒化学物质的清洗剂时,虚假编写并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他们因涉嫌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而成为国内首批被起诉的对象,并于本月3日被宣判一审结果。
昌原地方法院刑事第4单独合议庭在一审宣判公判中,判处杜成产业代表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并命令其履行320小时社会服务。
对杜成产业法人处以2000万韩元罚金,对被称为杜成产业外包企业的DS Korea处以500万韩元罚金。
对大兴R&T代表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并命令其履行200小时社会服务。
对裕成化学代表判处有期徒刑2年,当庭收监,对法人判处罚金3000万韩元。
上诉事实传出后,民主劳动组合总联盟庆南本部立即发布新闻稿,批评两家企业代表。
该本部称:“即便只是缓刑这样轻的处罚,他们也不反省自身过错,反而提出上诉”,“对于连反省都不做的这两名业主,必须予以严厉处罚。”
接着强调说:“经营企业者有义务至少管理自己事业场所中发生的风险,并应保护劳动者免受这些风险侵害”,“如果因风险管理失败而使劳动者受伤,就理所当然应当承担责任,并为防止再次发生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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