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民主党建议对“黄信封法”等行使总统再议权…重新提交通奸案并应对假处分申请
Kim Kihyeon:“建议为国民和国家行使再议请求权”
国民力量就“李东官弹劾案”效力申请停止执行假处分
放弃的冗长辩论转到线上
国民力量党决定就本月9日在国会全体会议通过的所谓“黄信封法”和“广播三法”,请求总统尹锡悦行使再议要求权(否决权)。
国民力量党还表示,将从当日起在线上继续进行在上次全体会议中因广播通信委员会委员长Lee Dongkwan弹劾案报告而告吹的冗长辩论(合法的议事阻挠),同时计划向宪法法院申请对批准撤回该弹劾案的国会议长Kim Jinpyo提起权限争议审判,并申请对共同民主党禁止重新提出该弹劾案的临时处分,以防止民主党再次发起对该委员长的弹劾案。
国民力量党代表Kim Gi-hyeon13日在国会召开的最高委员会议上表示:“将为国民和国家,建议总统尹锡悦对上述法律(黄信封法和广播三法)行使再议要求权。”国民力量党一直表明反对立场的黄信封法(《劳动组合及劳动关系调节法》修正案)以限制企业对罢工劳动者滥诉索赔为核心内容,而广播三法(《广播法》《广播文化振兴会法》《韩国教育广播公司法》修正案)则包含了改变韩国广播公司(KBS)、文化广播公司(MBC)、韩国教育广播公司(EBS)治理结构的内容。
国民力量党认为,在相关法案被提交的上次全体会议上,撤回对该委员长的弹劾案过程中,存在违反《国会法》的嫌疑,因此于当天上午11时向宪法法院提交了权限争议审判请求书及效力停止临时处分申请书。其主张是,民主党于本月10日未与国民力量党协商,便向议长Kim提交了撤回对委员长Lee的弹劾案的文件,而Kim对撤回文件予以批准,此举违反了《国会法》。根据《国会法》第90条第2款规定,“议员在全体会议或委员会上撤回已成为议题的议案或动议时,应当获得全体会议或委员会的同意”。
如果国民力量党提出的临时处分申请在本月30日和下月1日举行的全体会议之前被准许,则将无法再次提交内容相同的弹劾案。然而,此前国会事务处判断,由于在全体会议上报告的弹劾案并未作为议题进行讨论,因此可以撤回。《国会法》第90条第1款明确规定,若有二分之一以上提案议员表示撤回意向,即可撤回该议案。预计宪法法院的结果将决定是否可以重新提交弹劾案。
另一方面,国民力量党将从当日下午3时起,通过YouTube频道就相关法案进行线上冗长辩论。国民力量党院内代表Yoon Jaeok指出:“民主党强行推进的鼓励非法罢工法案和所谓广播三法这一亡国式立法,其影响极其深远”,“想想他们在执政党时期并未推进这些法案,就说明民主党自己也很清楚法案存在的问题。目前这种立法暴走,与其说是为了国家和国民,不如说是为了谋取策略性利益。”
Yoon院内代表解释称:“民主党在强行处理这些法案的同时,还企图处理出于恶意目的的弹劾案,为了阻止这一点,我们党不得不在国会放弃冗长辩论”,“但我们认为,有义务向国民说明这些法案将给我们的社会带来哪些问题,以及为何不应予以公布施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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