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亚硝酸钠自杀,2021年46人
澳大利亚、日本视其为“新型自杀手段”

用于火腿、香肠等加工肉类的防腐剂和发色剂的主要成分“亚硝酸钠”将被指定为自杀危害物品。


与文章内容无直接关联的图片。 照片由Getty Image Bank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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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保健福祉部7日消息,包含亚硝酸钠在内的“归入未另作分类的解毒剂及螯合剂、会引发中毒效应的物质”被追加指定为自杀危害物品的公告修正案,近日已进入行政预告程序。


政府根据《自杀预防法》,将“经常被用作自杀手段,或在不久的将来存在被频繁用作自杀手段的相当风险的物品”指定为自杀危害物品进行管理。


保健福祉部表示,将部分修订公告,以便对因亚硝酸钠中毒导致的自杀呈增加趋势这一情况进行先发制人的应对。


亚硝酸钠是为了保存加工肉类等而以极少量使用的白色粉末状添加剂,近期在澳大利亚、日本等国被报告为一种新型自杀手段。仅摄入4~6克就可能导致死亡。


亚硝酸钠自杀,从2018年0人激增至2021年“46人”
与报道内容无直接关联的图片。图片由Pixabay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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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国国内,因亚硝酸钠中毒导致的自杀死亡同样在增加。按年度来看,分别为▲2017年(0人) ▲2018年(3人) ▲2019年(11人) ▲2020年(49人) ▲2021年(46人)。


保健福祉部预计,通过此次公告修订,将能够阻止亚硝酸钠在网络上因诱发自杀目的而被销售、利用的情况,并有望减少实际利用亚硝酸钠实施自杀的死亡案例。


在此之前已被指定为自杀危害物品的,包括“煤球”等会引发一氧化碳毒性效应的物质,“农药”等会引发除草剂、杀虫剂、杀真菌剂毒性效应的物质,以及“唑吡坦”等抗癫痫药、镇静·安眠药和抗帕金森病药物所致中毒效应物质三大类。



保健福祉部计划在本月15日前征求对修正案的意见,之后经自杀预防政策委员会审议等程序,力争在年内完成将亚硝酸钠指定为自杀危害物品的工作。

※如有抑郁等难以启齿的烦恼,或身边家人、熟人正经历类似困难,可拨打自杀预防热线1577-0199、希望热线129、生命热线1588-9191、青少年热线1388等,24小时均可获得专业人士咨询服务。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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