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应当追踪并追缴那些出借名义的‘挂名房东’的财产,让受害者哪怕能多拿回一分钱。”


全国家庭押金诈骗·“空壳押金房”受害者对策委员会委员长 An Sangmi 于本月4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真正到位的侦查,是追踪全租诈骗团伙的借名账户和隐匿财产并返还给受害者”,这样说道。


全国全租诈骗、空壳全租受害者对策委员会委员长 Ahn Sangmi

全国全租诈骗、空壳全租受害者对策委员会委员长 Ahn Sang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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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家庭押金诈骗·空壳押金房受害者对策委员会”是以仁川弥邱忽区大规模家庭押金诈骗事件为契机,于去年4月由受害者们为敦促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而成立的。An委员长本人在弥邱忽区遭遇家庭押金诈骗,其所居住公寓进入拍卖程序,导致保证金血本无归,在与遭遇同类损失的承租人准备提起集体诉讼的过程中,随着全国对策委员会的成立,出任了对策委员长。


政府于本月1日表示,“通过对全国家庭押金诈骗案件的侦查,共没收·追缴了约1163亿韩元”。对此,An委员长称:“无论金额多少,那都只归属于拥有优先顺位债权的银行,对真正的家庭押金诈骗受害者来说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并主张:“政府所谓的受害者支援措施中,即便是赋予对拍卖、变卖住房的优先购买权,也缺乏实效性。”


An委员长表示:“有的住房在3个月拍卖延期期一过,又重新启动拍卖程序。即使受害者想优先购买拍卖房产,也必须以最高价投标,不可避免地会被投机客挤掉。”即便运气好由受害者竞得房屋,也要缴纳1000万韩元以上的投标保证金和取得税,而已经倾家荡产的受害者还得再筹一大笔钱,这在现实中根本难以实现。


对于社会舆论对家庭押金诈骗受害者所呼吁的“先行救济”并不完全持友好态度这一点,An委员长表示:“家庭押金诈骗之所以发生,是因为相关制度存在漏洞,银行也负有责任,为什么只让受害者一方承担责任?”并主张:“由政府收购债权,对所有受害者进行先行救济,是最切实的支援方案。”同时她表示,在讨论先行救济方案之前,至少也应立即推进对最优先受偿权制度的改进。


An委员长说道:“就拿我居住的公寓来说,去年以1亿韩元左右保证金签约的承租人很多,但房屋在2015年设定根抵押时,保证金标准仍为8000万韩元以下,如今他们一分钱都拿不回来”,“当时银行发放贷款时,理应考虑到无法拿到最优先受偿金的可能性,但政府对这种情况却连基本的审查都没有做。”



全国对策委员会成立后,受害者支援特别法的实施,以及为对家庭押金诈骗犯加重处罚而推进的《特定经济犯罪法》修正案等,更进一步的对策也相继出台。An委员长表示:“但多户住宅承租人、非居住用办公型公寓、信托诈骗等,仍有大量受害者被排除在政府对策之外”,“希望政府和媒体能更加关注家庭押金诈骗受害者的处境。”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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