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后向警方报上弟弟身份证号
法院:“签名、私文书伪造情节恶劣”
一名40多岁女子,两年前因酒后驾驶受罚,在缓刑期间又无证酒驾并发生事故,为逃避罪责谎报妹妹的居民登记号码,企图蒙混过关,最终被判处实刑有期徒刑。
5日,春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单独合议部审判长Song Jongsun法官表示,因涉嫌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特别法(致伤)、违反道路交通法(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伪造私文书等罪名被起诉的A某(44岁,女),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A某于今年5月30日上午11时左右,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在江原道杨口郡一处十字路口驾驶小客车行驶时,将正在步行的B某(76岁,女)撞倒,致其受伤需约6周治疗,因此被移送审判。当时A某的血液酒精浓度为0.081%。
为逃避处罚,她向出警的警察提供了妹妹的居民登记号码等个人信息,并以妹妹的名字签名,伪装成妹妹。A某在短短2年前的2021年,因酒后驾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仍再次实施了同类犯罪。
Song审判长指出:“被告人在因酒后驾驶处于缓刑期间,却在未取得驾驶证、酒醉状态下驾驶车辆,造成受害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更在警方出动后冒充妹妹,伪造签名和私文书,犯罪情节恶劣。”他接着就量刑理由说明称:“考虑到受害程度并不轻且尚未达成和解,以及A某表现出反省态度等因素,综合决定了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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